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有效遏制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依法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犯罪,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类黑恶势力。
(二)在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领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实施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沙霸”“矿霸”类黑恶势力。
(三)在城市街道、商业街区、校园周边等公共场所或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地方治安秩序,拉拢利用、操纵控制、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街霸”类黑恶势力。
(四)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欺行霸市、非法经营、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市霸”类黑恶势力。
(五)其他具有涉黑恶嫌疑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具体内容,物证、书证、音视频证据等。不得虚构、夸大或捏造事实,不得借举报名义诬告陷害他人。
(二)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方式
(一)固原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4-2068031(工作时间)
来信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安康路古雁街74号
(二)原州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4-2068087(工作时间)
来信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六盘山东路13号
(三)西吉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4-3626858(工作时间)
来信地址:固原市西吉县迎宾大道313号
(四)隆德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4-6510825(工作时间)
来信地址:隆德县城关镇解放街36号
(五)泾源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4-5011183(工作时间)
来信地址:泾源县滨河路285号
(六)彭阳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4-7016251(工作时间)
来信地址:彭阳县兴彭大街32号
固原市公安局扫黑办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