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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6/03/18 4.4k 阅读 29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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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有效遏制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依法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犯罪,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类黑恶势力。

(二)在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领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实施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沙霸”“矿霸”类黑恶势力。

(三)在城市街道、商业街区、校园周边等公共场所或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地方治安秩序,拉拢利用、操纵控制、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街霸”类黑恶势力。

(四)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欺行霸市、非法经营、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市霸”类黑恶势力。

(五)其他具有涉黑恶嫌疑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具体内容,物证、书证、音视频证据等。不得虚构、夸大或捏造事实,不得借举报名义诬告陷害他人。

(二)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方式

(一)固原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4-2068031(工作时间)

来信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安康路古雁街74号

(二)原州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4-2068087(工作时间)

来信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六盘山东路13号

(三)西吉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4-3626858(工作时间)

来信地址:固原市西吉县迎宾大道313号

(四)隆德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4-6510825(工作时间)

来信地址:隆德县城关镇解放街36号

(五)泾源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4-5011183(工作时间)

来信地址:泾源县滨河路285号

(六)彭阳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4-7016251(工作时间)

来信地址:彭阳县兴彭大街32号


固原市公安局扫黑办

2026年3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