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6年元旦、春节临近
固原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进入实施阶段
12月23日
我市对燃放时间、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
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
根据规定,全年在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及高考、中考期间,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允许燃放,具体时段为:元旦、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农历腊月二十三至腊月二十八、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正月二十三的每日7时至24时。婚丧嫁娶等活动需经公安部门批准。
禁放区域覆盖广泛,包括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学校、文物保护单位、商场、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高层建筑周边等。各区县还将公布诸如广场、公园等具体禁放地点,例如原州区明确将博物馆广场、西湖公园、东岳山、古雁岭森林公园等列入禁放名单。
为兼顾安全与节日需求,各区县已在辖区内划定并公布了集中燃放区域,引导市民前往指定地点安全燃放。市民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合格产品,禁止燃放A级、B级大型烟花及拉炮、摔炮、升空类烟花和“孔明灯”。燃放时应远离禁放区域,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未成年人须有监护人陪同。
目前,固原市各级部门正加强宣传与执法。市民如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或违规燃放行为,可拨打“110”或“12345”热线举报。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