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特定人员信息数据共享长效机制自2023年3月底运行以来,有效解决死亡及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等“跑、冒、滴、漏”突出问题,工作成效明显,为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4月13日、5月16日-18日,由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带领社保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深入各县(区)人社局和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市特定人员信息数据共享机制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
一、基本情况
坚持部门协作、源头管控、数据共享、综合整治的原则,建立固原市特定人员信息数据共享机制,解决服刑、死亡等特定人员违规参保或享受待遇问题,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一是扎实推进特定人员信息数据共享。按照《关于建立全市特定人员信息数据共享长效机制的通知》(固政办函〔2023〕11号)要求,市本级各相关部门及时报送特定人员信息数据,形成共享共推进工作合力,实现特定人员信息数据横向汇集、纵向对流、闭环运转。截至目前,市本级共分类归集各类特定人员信息数据3494条,其中:死亡人员2725条,判处刑罚服刑人员315条,社区矫正人员373条,逮捕人员81条。西吉县、彭阳县、泾源县、原州区政府已制定印发本县(区)特定人员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的通知,隆德县已制定,待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后印发《通知》,彭阳县已将3月、4月信息共享数据上报,其他县区数据暂未上报。二是扎实推进信息数据比对。成立固原市推进特定人员信息数据共享工作专班,下设协调联络组、技术保障组、数据核查组、统计分析组、信息宣传组,按照工作流程,及时分类归集整理各部门报送的特定人员信息数据,按照死亡人员、服刑人员、逮捕人员、社区矫正人员4类建立原始数据库,通过宁夏人社一体化系统逐一开展人员社保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情况的比对核查,对发现的疑点数据分类建立台账,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按照职责分发到责任科室和县(区)核实处置。截至目前,共筛查出疑点数据51条,其中死亡人员37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违规享受待遇6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享受待遇31条),服刑人员14条(企业职工违规参保14条)。三是扎实推进疑点数据核实处置。按照责任分工,对照疑点数据逐一核实,通过打电话、上门和待遇资格认证等方式,对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基金情况及时处置,按照政策规定暂停相关待遇,督促涉事人员按时上缴违规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资金,对拒不上缴的通过司法途径处置,实现社保基金监管关口前移,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截至目前,已暂停违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37人,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违规享受待遇6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享受待遇31人,正在督促办理相关手续和追缴多领待遇;正在清退14名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违规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建立健全特定人员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有效措施和创新方式方法。与部门间主动协调配合还不够紧密,工作合力形成还不够到位;县(区)进展还不够平衡,工作落实还停留制定实施方案上,动员和调动乡镇(街道)和村组(社区)基层一线参与其中的积极性还不够高。
(二)各成员单位按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手工报送数据,还存在一定的数据安全隐患。
(三)由于信息数据各部门报送的同一人员信息数据不一致时,特别是死亡人员的死亡日期,需进一步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需进一步提高。
(四)由于缺乏有效技术手段,信息数据还未实现实时共享,数据报送不及时,各类特定人员信息数据量较大,人工归集、筛查、比对等工作量较大,而且部分疑点数据还需要在市、县(区)间进行流转核查,导致对疑点数据处置时效性还不够高。
三、对策建议
(一)召开季度联席会议,总结特定人员信息数据共享长效机制运行的成功经验和不足,协商解决机制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协调各县(区)人民政府,加快工作调度,尽快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稽核检查力度,畅通信息数据报送途径,纵向打通市本级和各县(区)信息共享互认的广度和深度,拓宽信息采集渠道。
(三)建议通过自治区层面进一步加强特定人员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对接协调。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开放数据端口和系统接口,将特定人员信息数据通过宁夏人社一体化系统实时共享,同时增加预警提醒功能。实现社保基金监管的关口前移,避免了手工报送数据费时费力和存在的风险隐患,杜绝违规行为发生,确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