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优化提升“163”政务服务模式,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市审批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0条措施》(以下简称《服务市场主体20条措施》),明确了下阶段服务市场主体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
二、文件依据
《服务市场主体20条措施》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
2、《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3、《咸辉在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2021年6月2日)
4、《宁夏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宁工改办〔2021〕12号)
5、“163”政务服务模式运行两年来的经验总结,“三知三强”活动中“知先进”对标北京、天津、上海、海南等地服务市场主体的先进经验。
三、主要内容
《服务市场主体20条措施》分三大块:
第一块为优化提升“163”政务服务模式,更优服务市场主体,共包含6条具体措施(1—6)。
企业群众办事可通过网上办、自助办、代帮办、预约办等方式实现,进驻市政务大厅事项全部实现窗口受理,在政务大厅设立绿色通道,为模范企业和老弱病残孕等提供全程代帮办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
第二块主要为商事制度改革,更快服务市场主体,包含市场准入和退出两个方面的8条具体措施,其中市场准入方面共5条(7—11)措施,市场退出方面共3条(12—14)条措施。
使企业开办更加便利,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0.5个工作日内,所需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企业注销更加便利。
第三块主要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更简服务市场主体,共包括6条措施(15—20)措施。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定制审批清单,根据项目类别进行分类审批,全流程审批时限可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
同时,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由市发改委负责起草了《固原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必须”、“十不准”》作为《服务市场主体20条措施》附件。
四、预期效果
此文件的发布执行,将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服务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使市场准入更加便捷,退出更加便利;施工许可办理时限大幅压减,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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