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立法计划(讨论稿)》的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固原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关于设区的市立法有关规定,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两个市”建设发展的需要,遵循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高质量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过程
在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立法法》的要求,开展编制工作。一是公开征集项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征集2025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同时通过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征集期间收到部门报送立法建议项目3件。二是认真组织评估。对征集到的建议项目进行梳理并评估论证,按照成熟先立的原则,拟定政府规章审议项目,市住建局报送的《固原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列为政府规章调研项目。三是强化工作衔接。在拟定过程中,对涉及的地方性法规项目,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多次对接后确定,同时注重了与去年计划的立法调研项目相衔接。四是广泛征求意见。立法计划拟定后,先后多次征求了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充分吸收采纳,经相关会议研讨并审议后形成。
三、立法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3件
1.《固原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
2.《清水河保护条例》(暂定名)
3.《固原市古城墙和秦长城遗址保护条例》(调研项目)
(二)政府规章3件
1.《固原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法》
2.《固原市古雁岭城市森林公园保护办法》
3.《固原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调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