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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3/09/20 8.6k 阅读 532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固原市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固原市城市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固原市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3部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固原市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为做好我市供水应急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应急处置城市供水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供水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2020年修正)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国家突发公共事故总体应急预案》

(7)《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政发〔2022〕9号

(8)《固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固政规发〔2021〕3号)

(9)《固原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固政办发〔2014〕26号)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城市供水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本市城市供水事故的应对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军地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1.5供水事故的分类。城市供水突发事故按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可划分为自然灾害、工程事故和公共卫生事故三类。

自然灾害包括以下情况:

(1)连续出现干旱年,取水水源水位持续下降,取水设施无法正常取水,导致城市供水设施不能满足城市正常供水需求等。

(2)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冰冻等自然灾害导致城市供水水源破坏,输配水管网破裂,输配电、净水工程和机电设备损毁等。

工程事故包括以下情况:

(1)战争、恐怖活动等导致城市供水水源破坏、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损毁等。

(2)取水构筑物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城市水源枯竭,或因出现危险情况需要紧急停用维修或停止取水。

(3)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发生爆管,造成大范围供水压力降低,水量不足甚至停水,或其他工程事故导致供水中断。

(4)城市供水消毒、输配电、净水构建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液氯严重泄露等。

(5)城市供水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或损坏。

公共卫生事故包括以下情况:

(1)城市水源地或供水设施遭受有毒有机物、重金属、有毒化工产品或致病原微生物污染,或藻类大规模繁殖等影响城市正常供水。

(2)城市水源地或供水设施遭受毒剂、病毒、油污或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影响城市正常供水。

1.6供水事故分级。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城市供水事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1)一般事故(Ⅳ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的。

②1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

③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下的。

(2)较大事故(Ⅲ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50以下重伤的。

②造成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③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3)重大事故(Ⅱ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50人以上、100以下重伤的。

②造成1万户以上、2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③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特别重大城市事故(Ⅰ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

②造成2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的。

③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市城市供水应急组织体系由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市有关单位应急处置机构、县(区)应急指挥机构和城市供水企业组成。

2.1城市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2.1.1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市人民政府设立固原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管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协管城管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

2.1.2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城市供水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组织指挥、协调一般和较大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配合重大、特别重大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协调跨地区的城市供水事故应急处置。

(3)负责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器材及相关设施等。

(4)协调市级有关部门、驻固原市部队参与城市供水事故应急处置行动。

(5)负责启动、变更和终止应急响应。

2.2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执行市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城市供水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抢险工作及城市供水事故的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

(4)承担编制和修订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预案演练、业务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

(5)对各单位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6)加强与毗邻地区的联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协作机制。

(7)建立城市供水事故应急抢险专家库和抢险队伍联络网络,组建应急抢险专家组。

(8)办理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城市供水应急工作流程和有关制度,在市指挥部的指导下,做好对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供水事故的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2)市委网信办:指导做好供水事故网络舆情引导和调控管控。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商提供应急抢险救援的通讯保障。组织协调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做好运营事故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尽快恢复受破坏的公用电信网通信设施。

(4)市公安局:负责城市供水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协助组织受灾群众迅速疏散;负责对危害城市供水安全的案件侦破,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故舆情监控;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5)市粮食和储备局:做好灾害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

(6)市财政局:按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后,依据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急救援产生的费用。

(7)市自然资源局:参与滑坡等地质灾害引发的事故处置,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配合做好相关监测工作。

(8)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源水质的应急监测;分析饮用水水源污染原因,提出处置建议;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做出处罚;对环境修复提出建议。

(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人员疏散等运输保障工作;参与由交通运输事故造成的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指导配合供水紧急事故处置过程中涉及公路损毁、抢修破路等事宜的应急处理。

(10)市水务局:负责协调做好供水水源供给保障工作;指导供水单位做好供水工程运维管理和水量调度,参与城市供水水源供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调查取证;参与供水水源供水事故的预警、应急处置以及善后处置、生态恢复等后期处理工作。负责指导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及抗灾设防工作,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加强对城市供水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指导相应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11)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事故中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及心理救援工作;协助开展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水质应急监测。

(1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因自然灾害导致城市供水事故中群众应急生活救助工作;承担城市供水事故救灾款物的分配,协同开展救灾款物管理和监督使用;协助指挥部联系、协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事宜;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参与或组织供水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3)市国资委:负责协调可能涉及市属国有企业利益的相关事宜,指导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参与事故中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检测检验,预防次生事故发生,负责应急期间的物价监控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15)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节水监督指导;负责指导、协调城市供水行政执法,对有关违法线索进行立案查处;落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工作要求。

(16)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城市供水事故中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配合做好因城市供水事故引起的供水中断过程中的应急供水工作。

(17)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工作。

(18)国网固原供电公司:负责供水事故期间供水设施的供电保障。

(19)各县(区)城市供水企业:负责组织在管理范围内开展水源设施和供水设施的安全日常巡查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城市供水设施的保护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供水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应急物资筹备、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供水事故预警及应急处置工作。

(20)各县(区)人民政府:在本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事故的预警、应急、后期处理工作;同时按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级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应急处置工作。

(21)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4现场指挥部及职责。根据城市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需要,成立市城市供水事故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由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任组长。

(1)综合协调组。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直接相关部门、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负责信息分析、汇总、报告;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力、交通、通信和装备等资源调配等。

(2)处置救援组。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消防、专业和志愿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危害程度,制定现场处置救援方案,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等工作。

(3)调查评估组。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会同市直接相关部门对供水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供水事故现场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发展趋势,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4)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提供抢险抢修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做好电力通信设施抢险抢修工作,负责城市供水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疏散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5)宣传报道组。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会同市城市管理局等市直接相关部门,负责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6)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工会等部门参与,负责人员安抚、物资补偿和劳务征用及保险理赔等工作。

2.5专家组。成立本市城市供水应急管理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作为市指挥部的决策咨询机构,由供水相关行业、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承担重要信息研判、为应急救援行动的决策指挥提供技术支持、辅助市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决策部署、参加事故处置的调查评估等工作。

2.6各县(区)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各县(区)成立本地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县(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地IV级城市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7城市供水企业。各县(区)城市供水企业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应急指挥机制,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应急救援抢险设备,负责做好城市供水事故即时处置和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区)应急指挥部与供水企业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

3预防与预警机制

3.1预测监测。各县(区)政府、执法、环保、水务、卫健等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整合信息监测预测资源,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建立健全市供水事故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气象、地震、国土资源等部门发布预警后,应对重点部位、危险源进行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工作要求。

3.2预警分级。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紧急程度及发展趋势,预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Ⅳ级预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1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12小时以上。

②直接经济损失500万以下的。

(2)Ⅲ级预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造成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12小时以上的。

②直接经济损失500万以上、2500万元以下的。

(3)Ⅱ级预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造成1万户以上、2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12小时以上的。

②直接经济损失2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4)Ⅰ级预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造成2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②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以上的。

3.3预警发布。Ⅳ级预警由事发地区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发布,Ⅲ级预警由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Ⅱ级预警或Ⅰ级预警由自治区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各县(区)供水应急指挥部接到城市供水事故信息后,及时分析评估信息结果,确认城市供水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并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或相应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的政府通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等通知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发生重大事件时,各移动通讯公司向公众迅速发布短信消息。

3.4预警响应。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有关可能导致城市供水事故的信息,应密切关注,及时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及时通报市有关部门(单位),必要时召开会议,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研究防控措施。事态严重时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并向市有关部门(单位)、应急救援机构和专家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5预警解除。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水事故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 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程序。城市供水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有责任及义务立即向110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或供水相关部门报告。

相关城市供水企业在发现或接到城市供水事故发生报告后,要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并在30分钟内向所在地供水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情况紧急,可先采用电话报告,书面报告后补的方式。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事发地供水主管部门在接到城市供水事故报警后,在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迅速了解和汇总相关信息以及城市供水事故发展趋势。在事故发生一个小时内由事发地县(区)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向本级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954-2670005。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按照危害程度及时进行分析研判确定事故等级,若确认为较大及以上城市供水事故,按照供水事故信息报送规定,及时、准确地要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其他相关单位;若确认为特别重大、重大城市供水事故,还必须向自治区建设厅报告,同时,市政府按照《固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立即向自治区政府报告信息。

4.1.2信息报告内容。

报告应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展趋势。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先期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5)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

4.2先期处置。城市供水事故发生后,事发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报告。接到报告的各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要按照应急预案职责要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并将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加强水源地监控与监测,确保水源安全。做好源水水质监测和水源周边的监控,加强巡查。

4.3分级响应。

4.3.1一般事故(Ⅳ级)应急响应。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和城市供水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减少损失,同时组织力量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进行评估,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在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请求。市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必要时给予应急处置指导和支持。

4.3.2较大事故(Ⅲ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建议,报市政府或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市指挥部协调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接管现场指挥部,开展抢险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调动供水企业、属地政府,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必要时,组织专家对供水事故提出应急处置方案,或报请省政府派出工作指导组帮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供水企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4.3.3重大事故(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报市政府同意启动本预案,并宣布城市供水进入应急警戒状态,同时立即上报自治区政府,接受自治区指挥部统一指挥,上移指挥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按职责开展各项工作;限制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削减工业用水;供水企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4.3.4特别重大事故(I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报市政府同意启动本预案,并宣布城市供水进入应急供水状态,同时立即上报自治区政府,接受自治区指挥部统一指挥,上移指挥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按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停止供应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关闭相关给水阀门;限制工业用水;供水企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4.4指挥和协调。进入Ⅰ、Ⅱ级响应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在国家和自治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预案有关规定实施应急救援。

进入Ⅲ级响应后,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成员单位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支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采取紧急处理行动。

进入Ⅳ级响应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协助事发地政府和城市供水企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紧急情况下应急水源优先保障医院、学校、养老机构、政府等重点区域的供水。

当城市供水事故是由于城市水源遭受污染或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事故引起时,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市相关预案执行,例如启动相应的《固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固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预案。

4.5社会动员。市供水应急办公室根据供水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人员、车辆、物资等。

城市供水事故发生后,县区级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邻近的乡镇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事发地提供援助。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根据城市供水事故发展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明确专门人员,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引导志愿者有序参与救援工作。

4.6信息发布。城市供水突发事故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供水应急办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7预案终止。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现场检测、评估、鉴定和专家论证,确认势态得到全面控制,城市供水恢复正常时,相应层级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提出应急结束建议,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宣布终止应急响应;重大和特别重大城市供水事故由自治区指挥部确定应急响应的结束,并上报自治区政府。应急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和各应急行动组予以撤销。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事发地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城市供水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抚恤补偿、征用物资补偿、保险理赔、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处理等事项),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5.2调查评估。城市供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重大、特大城市供水事故,由自治区政府、国务院或授权有关部门牵头组成调查组进行评估,市政府做好配合工作。市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组对较大及以上的城市供水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报告;一般城市供水事故由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调查,并向市指挥部报告。

调查评估的主要内容有事故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5.3恢复重建。优先安排和全力保障本市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6 应急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做好本市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保障工作。

6.1通信信息保障。建立完善全市突发供水事故环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建立城市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通信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突发供水事故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完善各类突发供水事故预警指数和等级标准。

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供水事故现场与现场指挥机构之间实现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由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承担应急通信保障,并负责实施应急通信的组织指挥。

负责单位: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2交通运输保障。固原市公安局和固原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与实施紧急处置交通安全保障,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制定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优先通行制度,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保障运输安全畅通;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负责单位:固原市公安局、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6.3医疗卫生保障。城市供水事故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同时要根据突发供水事故的特性和需要,严密组织实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病等相关工作,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负责单位: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红十字会

6.4物资保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各供水企业及救援单位根据自身应急救援业务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保障各种供水事故的抢险和救援。各相关企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及时补充和更新各类物资;建立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固原市城市管理局统一协调,固原市国资委、固原市水务局全力配合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责任单位:固原市城市管理局、固原市国资委、固原市水务局、宁夏六盘山水务有限公司

6.5经费保障。强化落实供水事故应对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制度,保证应对处置需要。按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后,依据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急救援产生的费用。

企业物资资金保障:各相关企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及时补充和更新各类物资;建立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供水事故应急日常工作机构统一协调,固原市发展改革委全力配合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负责单位:固原市财政局、固原市发展改革委

6.6技术保障。成立本市城市供水应急处置专家组。由固原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与有关专家的日常联系,并针对城市供水事故的类型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专家信息系统,同时组织有关专家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供水事故,开展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法的研究。制定科学技术保障措施,提高供水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力度,改进技术装备,提高科技保障能力。

负责单位: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6.7人员防护。

(1)现场处置人员的安全。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事故的特点(如氯气泄漏、水上作业等),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有关规定。现场监测、监察和处置人员根据需要配备防毒面具或救身器材等,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故现场,以确保自身安全。

(2)受影响群众的安全。根据城市供水事故的性质(如氯气泄漏、水质事故等),市应急指挥机构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城市供水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和安全保卫等,并告知群众具体疏散路线和有关注意事项;

根据需要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和提供食物等,并告知群众有关具体信息。

责任单位:固原市应急管理局

6.8社会秩序保障。城市供水事故发生后,固原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治安保障,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必要时可请求武警部队给予支援。事发当地县(区)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属地警力要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管理,严惩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舆情控制应严格管理,严防引起社会恐慌。

负责单位:固原市公安局

7 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固原市城市管理局、事发当地市(区)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供水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城市供水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做好城市供水事故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每年宣传教育活动不得少于1次。

应加强对国家有关供水、节水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节水知识、节水技术与措施的认识,提倡节约用水、科学用水;

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与公务员培训内容。各部门和单位举办的领导干部、管理干部培训班要开设安全教育课程,普及安全防范与供水应急救助知识,提高安全防范与供水应急处置能力;

在市民中广泛进行安全防范与救助知识普及教育。各职能部门、新闻媒体、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要积极向群众宣传突发供水事故紧急应对、处置基本常识和技能。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办)、社区要对员工、居民加强安全防范、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和辅导并进行必要的演示演练。结合学校教育开展城市供水应急处置常识教育。

7.2预案演练。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固原市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定期组织开展本预案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

通过对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演习,加强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提高对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处置水平和应急指挥能力。

7.3奖惩制度。

(1)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对城市供水事故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供水事故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名词解释。文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固原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修订。

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城市供水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城市供水企业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预案和实施方案,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8.3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固原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附件

9.1风险评估。

9.1.1基本情况。本市现有中小型水库192座,加压泵站95座,蓄水池950座,净水厂6座。日供水能力16.37万立方米,DN100以上输配水管网总长2000余公里。供水人口近100万人。

9.1.2风险评估。城市供水工程运行过程中,受行业自身和外界因素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

(1)由于持续干旱、水库安全等原因导致蓄水不足或不能蓄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严重短缺,不能满足正常供水需求;因水源或净水厂生产构筑物、清水池、高低位水池、输配水管道等供水设施受到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危及饮水安全,造成城市部分区域或整个区域停水;因重大电力事故导致长时间停电,严重影响正常供水生产,造成较大范围、较长时间停水;

(2)因供水设施事故、水源变化等原因,造成生产工艺不能正常运行,影响正常供水;水厂液氯发生大量泄漏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周围环境污染,影响正常供水;

(3)因部分供水管道设施不完善、管材老化等原因发生爆管,或供水管道遭其他工程建设施工等人为损坏,造成较大范围停水;

(4)因气温、周围环境、土壤情况、埋深、管网压力、开关泵情况、道路交通负荷大小等因素,造成供水设施损坏或破坏,严重影响正常供水。

水厂停供、水源性事故影响时间最长,发生后果最严重,属于重大风险等级事故。

城市水厂间配水主干管基本实现互联互通,风险基本上是可控的,属于较大风险等级事故。

城市主要原水管渠、DN1000及以上输配水干管爆管,供水自动化信息系统遭受远程攻击等事故偶有发生,将对供水造成一定影响,属于一般风险等级事故。

城市配水管网人为破坏、输配水管爆管等事故,有关部门及供水企业处理此类事故已具备较为成熟有效的应对措施,属于低风险等级事故。

9.1.3应对能力评估。各县(区)城市供水企业具有较强的应对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监测能力,具备一定规模的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储备等社会资源。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应急监测能力:宁夏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固原监测站承担供水事故水质检测任务以及水质重要污染物应急检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规定标准。

(2)供水应急队伍:建立了有应急抢险队伍,负责供水事故的应急抢修工作,并已建立供水管网地理信息平台,实现压力、流量等数据实时监测,快速处置供水事故。

(3)应急物资储备:配备了输水管、排水泵、发电机组、救生衣、救生圈、安全帽等20余种应急救援物资。

9.2固原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体系

""

9.3固原市城市供水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流程图

""

9.3.1固原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通讯录

序号

成员单位

联系电话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0954-2670005

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0954-2670007

固原市应急管理局

0954-2088154

固原市水务局

0954-2032675

固原市委宣传部

0954-2088683

固原市委网信办

0954-2088982

固原市公安局

110

0954-2068011

固原市卫生健康委

0954-2088116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0954-2688613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0954-2688558

固原市财政局

0954-2088158

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954-2088516

固原市粮食和储备局

0954-7225249

固原市国资委

0954-2088158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954-2065830

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

119

固原市气象局

0954-2032719

国网固原供电公司

0954-2902101

宁夏六盘山水务有限公司

0954-2080005

原州区人民政府

0954-2088876

泾源县人民政府

0954-5670061

西吉县人民政府

0954-3012401

隆德县人民政府

0954-6011010

彭阳县人民政府

0954-7012302

隆德县渝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0954-6011427

泾源县泾河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954-5013159

彭阳县盛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0954-7013156

9.4固原市城市供水应急资源一览表

单位

名称

单位

数量

型号

入库时间

存放地点

备注

宁夏六盘山水务有限公司

防寒棉军大衣

件

10

加厚均码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安保防寒服

安全帽

顶

20

——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霍尼韦尔

分体雨衣

套

6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加厚带反光条

雨鞋

双

10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高腰

线手套

双

80

均码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加厚

线胶手套

双

80

均码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加厚

防尘面罩

个

4

3M3701滤芯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3m品牌

五点式安全带

套

2

五点式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真国标

电工安全带

套

2

电工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安全绳

条

2

5m,钢丝芯,带双钩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安全绳

条

2

10m,钢丝芯,带双钩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安全绳

条

2

20m,钢丝芯,带双钩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安全绳

条

2

40m,钢丝芯,带双钩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套

2

6.8L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3c认证

反光马甲

件

20

荧光绿均码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背面印“六盘山水务”

警戒锥桶

个

10

70c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圆形

伸缩锥桶

个

10

50c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圆形

隔离警示带

卷

10

100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圆形

伸缩式隔离栏

个

10

2*1.2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推拉

出入口标志牌

块

2

1.2*1.2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反光膜贴的

施工/救援反光警示牌

块

4

1.2*1.2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反光膜贴的


救援现场有限空间警示牌

块

2

50*70c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支架


太阳能闪光警示灯

个

4

80c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太阳能板、防爆玻璃、防水外壳、高亮灯珠、


指挥(警示)棒

个

6

50cm长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充电款


手持扩音器

个

2

充电款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充电款、报警


5m警戒立柱

个

6

5m长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加厚


支架式防雨投光灯

个

6

200W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充电防水防爆


手持工作灯

个

10

LED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防雨防爆


强光手电

个

10

长续航充电款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带警示灯


头灯

个

10

长续航充电款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B-1W530防爆头灯、大功率


对讲机

台

6

海王星15W连通5-8k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卷尺

把

2

10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皮尺

把

2

50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测距仪

台

2

100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工业测温仪

台

2

负38至520度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香港希玛AR588


应急电源线(线盘)

套

2

公牛2.5平方30m长线盘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国标


应急干电池

节

20

7#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双鹿


应急干电池

节

20

5#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双鹿


应急干电池

节

10

1#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双鹿


应急动力油液桶(箱)

个

1

50L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千斤顶

个

2

10T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螺旋


洋镐

把

10

——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钢筋剪

把

2

42寸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大锤

把

2

20磅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20磅


多功能工具套装

套

2

88件工具套装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89件工具套装


软梯

套

2

10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木质加尼纶绳子


软梯

套

2

20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木质加尼纶绳子


急救箱

个

2

14寸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含药品


救援防潮垫

个

2

1*2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牛津布


氧气袋及吸氧附件

套

2

50L/2m长鼻管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医用


担架

个

2

175KG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铝合金


人工呼吸球囊套装

套

2

成人款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医用硅胶


橡皮止血带

条

2

60c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100cm医用


卷式固定夹板

块

4

11*92c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高分子材料


干粉灭火器

具

10

4kg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二氧化碳灭火器

具

10

3kg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隔热消防战斗服

套

6

02式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耐高温手套

双

10

耐300摄氏度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消防斧

把

2

920*145m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消防钩

把

4

木把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消防锹

把

10

1000m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消防桶

个

4

D型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消防水带

条

8

25m,带接扣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消防水枪

套

2

65m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消防喷雾枪

套

2

65m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火灾逃生面具

个

10

——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消防毯

个

10

1m*1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3c认证


通风机

台

2

300m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36V工业强力抽送散热除尘排风550w


救援三脚架

个

2

1200磅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3米高度30米深度


救援小吊机

台

1

300kg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24v


自吸式长管呼吸器

套

1

5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防毒面罩、5米管子、滤罐、腰带


自吸式长管呼吸器

套

1

10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防毒面罩、10米管子、滤罐、腰带


电动送风长管呼吸器

套

1

单机双人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国标


防坠器

套

2

20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适用于各类有限空间


抽水管

条

2

25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大口径50内经


四合一气体检测仪

台

1

英思科M40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扩散式


绝缘靴

双

2

35kv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绝缘手套

双

2

35kv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室内配电接地线

副

1

1.5m*3+10m,1.5m杆(10kv35kv通用)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室外配电接地线

副

1

1.5m*3+10m,1.5m杆(10kv35kv通用)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个人保安线

套

2

35kv10kv通用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拉闸杆

套

2

35kv 4m3节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验电器

个

1

12-1000kv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验电器

个

1

10kv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验电器

个

1

35kv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恒湿工具存放柜

台

1

2000*1000*450m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救生圈

个

4

5555-II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救生衣

件

6

成人款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救生杆

条

2

4m可收缩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救生浮绳

条

4

30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编织袋

只

500

55*90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白色加厚


事故溶液搜集桶

个

5

20L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化工桶、100%


耐酸碱耐腐蚀塑料瓢

个

2

长柄款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塑料化工溶剂废液原料桶、大口方通


吸附索

根

10

7.6*120c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耐酸耐碱


吸附索

根

10

7.6*300cm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耐酸耐碱


堵漏木楔套装等堵漏工具

套

1

——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红松木制、蒸汽、高压高温、国标


不锈钢耐酸碱溶液转移泵

台

2

0.75KW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化工级、卧室、耐酸碱


耐酸碱防化服服

件

2

3M4570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带帽连体、防化学液体


防酸碱手套

双

10

均码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防酸碱靴

双

10

高筒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护目镜

副

10

耐酸碱喷溅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防毒面具

套

6

3M品牌,带防有机毒滤盒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6200+6001


拖车绳

条

2

5m10吨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N95口罩

只

50

KN95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独立包装


医用外科口罩

只

100

成人款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独立包装


医用防护服

套

2

均码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连体、透气膜复合无纺布


84消毒液

升

6

5L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手消液

瓶

10

500ml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乐亿康


喷雾器

只

1

电动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电动


喷壶

只

10

1L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2L


测温枪

只

2

鱼跃额温枪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医用


水质分析仪

台

1

35参数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小天鹅


心肺复苏演练模拟假人

套

1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全身标配、不带控制器


移动施工电源

台

1

DK3000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哈夫节


8

DE63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哈夫节


7

DN100(H)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大小头7个


哈夫节


11

DN110(P)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大小头6个

直接5个


哈夫节


5

DN150(H)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大小头3个

直接2个


哈夫节


16

DE160(H)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大小头9个

直接7个


哈夫节


1

DN200(H)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大小头1个


哈夫节


2

DN200(P)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直接2个


哈夫节


5

DN250(P)

DN250(H)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直接3个

直接2个


哈夫节


6

DN300(H)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大小头6个


哈夫节


2

DE315(P)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大小头2个


哈夫节


4

DN350(H)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大小头3个

直接1个


哈夫节


5

DN400(H)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大小头3个

直接2个


哈夫节


5

DN450(H)

2021年8月23日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大小头5个


管理责任人:

贾丽18309569860


中庄水库

土工布

方

400


2018年5月25日

库房



雨衣

套

20

三型2号

2018年5月25日

库房



雨鞋

双

25

XXF

2018年5月25日

库房



麻袋

条

1000


2018年5月25日

库房



编织袋

条

800

48×83

2018年5月25日

库房



救生绳

米

100


2018年5月25日

库房



救生衣

件

85

XXXL

2018年5月25日

库房



救生圈

个

20

2.5公斤

2018年5月25日

库房



工作灯

把

20

YG-5701

2018年5月25日

库房



铁丝

公斤

1000

7号

2018年5月25日

库房



铁锹

把

25

J1-2

2018年5月25日

库房



对讲机

部

2

LYT-8900

2018年5月25日

库房



洋镐

把

12

AT

2018年5月25日

库房



救生艇

艘

1

MB-360

2018年5月25日

库房



发电机

台

1

XG10000SE-D

2018年5月25日

库房



钢管

根

30


2018年5月25日

库房



电缆线

米

150

YC

2018年5月25日

库房



桩木

根

10


2018年5月25日

库房



米沙

立方米

244


2018年5月25日

水库右侧料场



石子

立方米

106


2018年5月25日

水库右侧料场



块石

立方米

356


2018年5月25日

水库右侧料场



急救箱

个

3


2021年4月16日

管理所、泵站、输水塔



四合一气体检测仪

台

1


2021年4月23日

中庄水库管理所



管理责任人:

樊耀斌15909549693


管网公司

雨衣雨鞋

套

10

170/175/180

2020年10月

车库库房



雨鞋

套

10

40/41/42

2020年10月

车库库房



矿灯

把

2


2020年10月

车库库房



铁丝

千克

10

8#

2020年10月

车库库房



铁丝

千克

10

12#

2020年10月

车库库房



手钳

把

2


2020年10月

车库库房



钢钎

个

10

22#*40cm

2020年10月

车库库房



木桩

根

10

2m

2020年10月

车库库房



大锤

把

2

8磅

2020年10月

车库库房



长条木板

条

6

2m*0.3m*0.05m

2020年10月

车库库房



编织袋

套

500


2020年10月

车库库房



银沙

方

30


2020年10月

车库库房



发电机

台

1

DG4650

2012年3月

检修车上



角磨机

附

1

Ф100

2012年3月

检修车上



多参数气体检测报警器

台

1

X-4

2013年5月

一楼值班室



高品质对讲机

台

2

E368

2013年5月

一楼值班室



无线调频对讲机

台

3

A8

2013年5月

一楼值班室



执法记录仪

台

1

DSJ-75

2013年5月

一楼值班室



气体采样泵

台

2

V1.0

2013年5月

一楼值班室



执法记录仪

台

1

DSJ-G6

2013年5月

一楼值班室



游标卡尺


1


2017年3月

一楼值班室



防毒面具

套

1


2017年3月

一楼值班室



管道探测仪

台

1

V90

2016年10月

一楼值班室



热熔机

台

1

200

2015年3月

车库库房



热熔机

台

1

300

2015年3月

车库库房



大型吹风机

台

1

CTF4(16)

2017年3月

车库库房



复合式多气体检测仪

套

1

BH-4

2016年5月

车库库房



管道漏水检测仪

套

1

JT-2000

2015年3月

车库库房



发电机

台

1

8GF2-4

2012年3月

车库库房



安全警示带

盒

6


2017年3月

车库库房



安全绳

条

1


2017年3月

车库库房



救援三脚架

台

1


2017年3月

车库库房



安全钢丝绳

盘

1


2017年3月

车库库房



施工牌

附

4


2017年3月

车库库房



安全警示灯

台

4


2017年3月

车库库房



管理责任人:

王志甘18309569819


泾源供水管理所

铁锹

把

16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洋镐

把

5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草袋

个

2000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编织袋

个

2800


2019年6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砍斧

把

5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手推车

辆

1


2016年4月

秦家沟泵房



安全带

卷

1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矿灯

个

4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铁丝

卷

13

8#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救生衣

个

44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大锤

把

14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雨衣

件

14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雨鞋

双

15


2020年3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雨裤

条

3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雨伞

个

5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电缆线

卷

2

3*4*100

2020年3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电缆线

卷

10

3*3.5*50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木桩

根

95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救生圈

个

3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吊装带

个

4

10T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吊装带

个

1

3T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彩条布

张

10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对讲机

个

4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电锤

个

1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单相排污泵

个

3

220V/50MM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水带

卷

4

50MM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汽油发电机

台

1

8.5KV/230V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柴油发电机

台

1

20KV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柴油

升

40


2016年4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皮划艇

艘

1


2020年12月

秦家沟防汛库房



块石

方

200


2016年4月

秦家沟水库坝面西侧



碎石

方

200


2016年4月

秦家沟水库坝面西侧



米沙

方

200


2016年4月

秦家沟水库坝面西侧



应急药箱

个

2


2016年4月

秦家沟一二泵站



应急药箱

个

2


2020年12月

石咀子一二泵站



应急药箱

个

1


2016年4月

龙潭水库



四合一气体检测仪

台

1


2021年4月23日

秦家沟管理所值班室



管理责任人:

王军13469542335


制水公司

铁锹

把

15

圆头方头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洋镐

把

5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电锤

把

1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电锯

把

1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管钳

把

3

18/24/26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铁钎

把

1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梅开两用扳手

套

1

(8-41)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手推车

辆

1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DN50污水泵

台

1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DN50清水泵

台

1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工作灯

个

2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矿灯

个

6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头灯

个

10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电池

个

20

5号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电池

个

20

7号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救生绳

米

100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救生衣

件

5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救生圈

个

4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雨衣

套

12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雨鞋

双

12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雨裤

条

3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编织袋

条

100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铁丝

卷

1

5号

2020年3月31日

南郊水厂库房



扎丝

卷

1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热熔机

台

1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电缆

米

200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消防水带

米

100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安全绳

米

100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河沙

方

10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草袋子

个

100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警示带

盘

4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灭火器

个

2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货架

组

6

长宽高(2*2*0.6m)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库房



应急药箱

套

2


2020年5月27日

南郊水厂



复合式多

气体检测仪

个

1

BOSEAN

2017.5

南郊水厂



四合一气体检测仪

台

2

英思科M40

2021.4

南郊水厂

新配备


防毒面具

个

3

/

2017.5

南郊水厂库房



防酸碱服

套

3

/

2017.5

南郊水厂库房



氢氧化钠溶液

瓶

1

/

2017.5

南郊水厂库房



防酸碱手套

双

6

/

2017.5

南郊水厂库房



管理责任人:

赵鹏钰13007956999


西吉分公司

编织袋

条

1000

70*90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铁丝

公斤

20

8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电缆

米

160

3*25*1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工作灯

把

30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铁锹

把

50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洋镐

把

9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2020.1.24安装队领一把,剩9把


绳子

米

120

14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大锤

把

5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雨衣、雨裤

套

50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2021.7.15污水厂领10套,剩40套


雨鞋

双

50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2021.7.15污水厂领10双,剩40双


潜水泵

台

5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污水泵

台

2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救生衣

件

10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对讲机

台

5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汽油发电机

台

2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物架

组

4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救生圈

个

10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哈夫节

个

2

DN800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哈夫节

个

2

DN700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哈夫节

个

3

DN300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哈夫节

个

4

DN200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哈夫节

个

4

DE315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哈夫节

个

4

DE225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哈夫节

个

4

DE200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哈夫节

个

4

DE160

2016年8月20日

北山水厂库房



液压动力站

台

1



安装队小库房



雨衣

套

10



南套子梁泵站



雨鞋

双

10



南套子梁泵站



防汛袋

个

450



南套子梁泵站



铁锹

把

10



南套子梁泵站



洋镐

把

2



南套子梁泵站



消防斧

把

2



南套子梁泵站



消防锤

把

2



南套子梁泵站



消防绳

条

1



南套子梁泵站



铁丝

卷

2



南套子梁泵站



救生衣

件

5



南套子梁泵站



对讲机

部

2



南套子梁泵站



救生圈

个

2



南套子梁泵站



潜水泵

台

1



南套子梁泵站



汽油发电机

台

1



南套子梁泵站



雨衣

套

10



南套子梁泵站



雨鞋

双

10



南套子梁泵站



防汛袋

个

450



南套子梁泵站



复合式气体检测报警器

台

4

M40 Pr0

2020年7月22日

一污中控室



救援三脚架

台

1


2018年4月

一污库房

含绞盘


防坠速差器

台

1

1800LBS

2019年5月

一污库房

10米


对讲机

对

11

PG-290

2021年5月27日

一污中控室



手电筒

台

13

YG-5701

2020年11月

一污中控室



安全带

件

12

华光牌

2021年5月27日

一污库房



安全绳

件

8


2019年9月

一污库房



警戒线

个

4


2021年5月27日

一污库房



安全帽

顶

56


2019年4月

一污中控室



轴流风机

台

1

CTF4-2(16〞)

2018年

一污库房



袖标

只

1


2020年

一污中控室



防护服

套

1


2020年

一污中控室



管理责任人:

燕春祥18152533823


客户服务公司

抽水泵

台

3

WQB

2019年5月

各营业所



安全帽

顶

35


2019年3月

各营业所



警示服

件

27


2019年8月

各营业所



手电筒

个

9


2020年6月

各营业所



工具包

个

9


2020年6月

各营业所



汽车警示标志

套

2


2019年5月

部门车辆



橡胶手套

双

27


2021年6月

各营业所



伸缩锥桶

个

6


2019年5月

各营业所



安全警示带

套

2


2020年6月

各营业所



雨衣

套

9


2020年6月

各营业所



雨鞋

双

5


2020年6月

各营业所



四合一气体检测仪

台

6


2021年4月23日

各营业所值班室



应急药箱

套

1


2020年6月

西南新区



管理责任人:

李雪燕18995440799


水质监测中心

活性炭

瓶

5

500g

2021年1月7日

小仪器室(应急物品柜)



应急药箱

套

1


2021年3月31日

小仪器室(应急物品柜)



耐酸碱手套

双

8


2021年3月31日

小仪器室(应急物品柜)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罩

套

2

9400A

2022年3月31日

小仪器室(应急物品柜)



防毒服

套

1


2021年3月31日

小仪器室(应急物品柜)



注水冰袋

个

5

400ml

2021年3月31日

小仪器室(应急物品柜)



实验室护目镜

个

9

CKY-134

2021年3月31日

小仪器室(应急物品柜)



管理责任人:

韩斌13895446639


五里山供水管理所

救生衣

件

3

安全反光型86-3

2019年5月

五里山水厂库房



发电机

台

1

PH8003A

2019年5月

五里山水厂库房



雨鞋

双

3

友邦牌

2019年5月

五里山水厂库房



雨裤

件

2

友邦牌

2019年5月

五里山水厂库房



铁锹

把

3


2019年5月

五里山水厂库房



水桶

只

1


2021年4月

五里山水厂库房



急救箱

个

1


2019年5月

五里山水厂大厅



复合式气体检测仪

部

1

GYJ18.1381X

2021年2月

五里山水厂库房



防护服

套

2

/

2020年7月

次氯酸钠车间



护目镜

只

3

/

2020年7月

次氯酸钠车间



管理责任人:

马杰13909540246


机电检修公司

发电机

台

1

7.5KW

2018年5月

一水厂库房



气体检测仪

台

1

X-4

2018年10月

办公室



气体采氧泵

台

1

常州爱德克斯仪

2018年10月

办公室



头灯

个

2

YG-5710

2018年10月

检修车内



手灯

个

1


2018年10月

检修车内



急救药箱

个

1


2019年5月

办公室



管理责任人:

常振涛18295349345


贺家湾水库

四门柜

个

1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双抽四门工具柜

个

1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草袋

个

1500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铁丝

KG

420

8#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土工布

卷

6

6*35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桩木

个

100

2米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救生衣

件

40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便携式工作灯

个

1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铁锹

个

18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洋镐

个

2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绳子

米

200

200米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大锤

个

5

14磅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对讲机

个

2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救生圈

个

2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柴油

L

20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射灯

个

1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橡皮艇

个

1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雨衣

套

25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雨鞋

双

17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铁架

个

4

三层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草袋底座

个

1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灭火器

个

2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制度牌

个

2


2021年7月1日

贺家湾水库防汛物资库房



管理责任人:

梁洁浩18309569891


海子峡水库

草袋

条

1500


2015年6月12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编织袋

条

3000


2015年6月12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铁丝

公斤

500


2015年6月12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土工布

卷

10


2015年6月12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桩木

根

50


2015年6月12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救生衣

件

46


2015年6月12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投光灯

个

1


2015年6月12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电缆

米

100


2015年6月12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便携式工作灯

个

1


2015年6月12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铁锹

把

22

10KW

2015年6月12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洋镐

把

4


2015年6月12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绳子

米

200


2015年6月12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大锤

个

5


2015年6月12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对讲机

副

2


2015年6月12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柴油

升

50

0#

2021年7月28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雨衣

件

20


2015年6月12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雨鞋

双

20


2015年6月12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块石

方

200


2015年6月27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沙子

方

100


2015年6月27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碎石

方

100


2015年6月27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应急药箱

个

1


2015年6月27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污水泵1

台

2

80m³/h

2015年6月27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污水泵2

台

1

60m³/h

2015年6月27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污水泵3

台

1

15m³/h

2015年6月27日

海子峡水库物资库房



管理责任人:

安国武13995140520


上滩水库

袋类

条

1500


2021年5月4日

上滩水库物资库房



土工布

㎡

800


2021年5月4日

上滩水库物资库房



砂石料

M³

200


2021年5月4日

上滩水库物资库房



块石

M³

150


2021年5月4日

上滩水库物资库房



铅丝

kg

200


2021年5月4日

上滩水库物资库房



桩木

M³

0.5


2021年5月4日

上滩水库物资库房



救生衣

件

20


2021年5月4日

上滩水库物资库房



抢险救生舟

艘

1


2021年5月4日

上滩水库物资库房



发电机

千瓦

5


2021年5月4日

上滩水库物资库房



便携式工作灯

只

5

10KW

2021年5月4日

上滩水库物资库房



投光灯

只

1


2021年5月4日

上滩水库物资库房



电缆

米

50


2021年5月4日

上滩水库物资库房



管理责任人:

康杰13389592221



彭堡水源管理所

铁锹

把

2


2014年12月

1#泵站物资库房



潜水泵

台

2

60立方米/h

2014年12月

1#泵站物资库房



绳子

米

120


2014年12月

1#泵站物资库房



污水泵

台

1


2014年12月

1#泵站物资库房



水带

米

40


2014年12月

1#泵站物资库房



胶管

米

40


2014年12月

1#泵站物资库房



消防袋

个

120


2014年12月

1#泵站物资库房



雨衣

件

16


2014年12月

1#泵站物资库房



雨鞋

件

16


2014年12月

1#泵站物资库房



样稿

把

6


2014年12月

1#泵站物资库房



救生圈

只

2


2014年12月

1#泵站物资库房



四合一气体检测仪

台

1


2021年4月23日

彭堡水源管理所值班室



四合一气体检测仪

台

5


2021年4月23日

原州区人饮各管理站



管理责任人:

韩学荣13995349377


单位

装备和物资名称

型号

数量

物资存放地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六盘山热电厂

推土机

MD*230履带式推土机

1台

厂推煤机库

张智

15109692865

9.5区域地理位置及应急资源分布图

""

9.6信息报送的模板

市城市供水事故信息快报表

事故发生政府


事故发生单位


事故性质


信息来源


事故发生时间

年月日时分

事故地点


事故简单经过


事故初步原因


人员伤亡情

况及身份

死亡人,重伤人,轻伤人

备注:

财产损害情况


初估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先期的处置措施


事故的控制情况


事故现场情况及事故发生后

所采取的措施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


固原市城市供热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做好我市供热应急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应急处置城市供热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供热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

(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5)《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政发〔2022〕9号

(6)《固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固政规发〔2021〕3号)

(7)《固原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固政办发〔2014〕26号)

(8)《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2011年12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固原市城区城市供热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因供热弃供弃管、供热设施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供热用煤、水、电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较大以上供热事件。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区(县)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生活取暖、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供热机制的监测、监控和管理,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及早发现、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尽量避免或减少突发供热危机事件的发生。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针对不同城市供热事故及其相应级别,采取应对措施,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国有企业的作用,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城市供热事故联动处置机制。

(3)快速反应,联动处置。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资源整合,专群结合。按照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有序组织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应急管理,促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5供热事故分类。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固原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2.1.1固原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城管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协管城管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市医保局、固原车务段、国网固原供电公司、市供热公司、宁夏六盘山水务有限公司。

2.1.2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2)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指挥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区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企业做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导区和供热单位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

(5)发布供热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6)组织成员单位对事件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7)组织事件应急技术研究;

(8)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热事件情况,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府报告事件情况及应急措施建议。

2.2应急指挥办公室及职责。应急指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地点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市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办公室设24小时值班人员与值班电话,值班电话:0954-2670005。

(1)承担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城市供热事件应急信息收集、核实、处理、传递、汇总工作;

(3)接收、传达、执行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及市政府决策指令,检查报告执行情况;

(4)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5)协调供热事件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

(6)协调应急抢修救援工作所需资金、调用抢修设施设备;

(7)协调相关部门指导检查全市供热单位应急抢险抢修队伍和物资储备工作;

(8)负责与技术咨询组联络。

2.3现场指挥部及职责。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城市供热事故工作流程和有关制度,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做好对城市供热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和救援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应急指挥部任命。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协调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主要职责:

(1)划定事件现场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2)研究判断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制定抢险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现场处置,组织控制和消除事件危害源;

(3)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4)向应急指挥部提出现场应急结束建议,经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2.4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城管局:负责城市供热系统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修订意见,承担供热预警信息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制定防范措施预防事件发生,指导城市供热事件的处置,承担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协助配合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市网信办: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发生舆情协调处置工作。

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落实热电企业发电负荷,组织协调煤源,做好热电企业、供热企业等单位生产用煤调配和保障工作。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城市供热应急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市应急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医保局、固原车务段):负责落实参与应急处理而负伤、致残或牺牲人员的救济、抚恤、补偿和受灾人员社会救济政策,接受社会捐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做好上访群众接访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相关政策、法规解释和群众教育疏导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按照供热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维护抢修现场秩序,交通管控,为供热抢修、维修提供秩序保障。依法对人为破坏、火灾造成的重大供热事件或供热设施严重损毁事件案件进行立案,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做好城市供热应急的交通保障工作,根据城市供热应急工作的需要和市供热应指挥部的要求,协调做好供热生产物资运输车辆的组织,及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保证应急队伍和物资能及时抵达所需地点。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供热突发事件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卫生部门开展供热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需要,协调调动市及周边县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援助。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列入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供热相关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参与城市供热系统运行过程中生产安全事件的应急及事件救援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协调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现场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民生命财产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做好相关国有企业的协调联动支援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工作。

市供热公司:负责应急指挥办公室下设的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做好预警或突发事件接报、信息登记及向供热应急办公室上报工作。负责制定本企业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评审并报应急指挥部备案。组织制定事件现场抢修方案并上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组织实施现场抢修,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物资供应,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配合做好事件调查、取证、分析工作,协调安排应急工作人员食宿,参与伤员救护工作。协调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负责本企业管辖范围内突发供热事件及时报送及后期详细信息填报工作。

国网固原供电公司:负责做好优先保证供热用电及影响供热的电力故障抢修工作。

宁夏六盘山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处理影响供热运行的供水抢修、恢复工作。

固原市政府及辖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事件影响区域群众宣传教育、安抚工作,做好紧急情况下组织疏散工作。

2.5专家组及职责。由相关领域专家、部门(单位)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为:

(1)开展城市供热重大事件预防和处置专题研究;

(2)应急响应时,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或建议;

(3)受应急指挥部指派,对事件发生地给予技术支持;

(4)参与事件调查评估,对事件处理提出技术方案。

2.6各区(县)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各区(县)成立本地城市供热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城市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市城市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区(县)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地IV级城市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7应急队伍及职责。

2.7.1应急队伍。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需要设立九个应急工作组,分别为应急抢险组、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交通治安组、运输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件调查组等应急工作组,负责相关抢险救援及应急保障工作,建立现场指挥运行工作机制,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2.7.2应急队伍组成及职责

(1)应急抢险组。以市城管局分管供热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市供热公司应急救援人员,市消防救援支队为组员。负责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和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启动供热企业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规程要求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开展应急抢修和救援等工作。

(2)综合协调组。由市城管局牵头,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3)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广播电视局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4)交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牵头,抽调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等工作。

(5)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抽调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确保抢险救援物资、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抽调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护和医疗保障工作。

(7)后勤保障组。由市粮食和储备局牵头,抽调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资金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保障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通信、电力保障及其他应急处置保障;提供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办公、食宿的后勤保障;做好上访群众接访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相关政策、法规解释和群众教育疏导工作等。

(8)事件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3预测预警

3.1风险防控。市政府及供热主管部门、供热公司要建立供热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对供热系统的关键基础设施、各类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向社会公布。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落实风险防控管控措施,做好应急监控和应急监测准备工作。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机制。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可能发生的供热事故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制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措施。

3.2监测和预警。

3.2.1监测。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职责要求,市供热公司负责信息监测和预报。市供热公司建立城市供热运行监测预警系统,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交流和预测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提高监测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对日常供热监测、热源运行(每月一次)、维修情况及热源建设项目情况等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对比,及时发现供热隐患,并形成预警信息,实行定期报告。

3.2.2预警。

3.2.2.1预警分级。预警级别依据供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势态发展程度,一般划分为I级(特别重大事件)、II级(重大事件)、III级(较大事件),Ⅳ级(一般事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I级(特别重大事件)

(1)在供热期间,城区50%以上的供热范围内停暖12小时以上,整个小区(5栋楼以上)停暖24小时以上,单栋楼停暖48小时以上;

(2)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24小时内居民用户卧室、起居室温度低于18℃的用户总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且3日内未能有效解决;

(3)出现或可能出现供热用煤、水、电等短缺或设备存在或具有潜在故障隐患等供热问题,不能保证10天内的安全供热保障;

(4)供热前期准备工作不足,出现以下情况:供暖期前20日前仍未启动煤炭储备、设备检修工作的;供暖期前15日前仍未采取主管道注水等必要准备措施的;供暖期前5日仍未启动锅炉系统预热或企业供热工作人员仍未全部到位的;

(5)供热期间因非供热系统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大范围不达标情况,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因供热企业拒绝或者放弃向用户供热,造成供热范围内大范围区域停热的事件;因供热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或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等情况;因生产安全事故或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大范围停热和供热不达标情况;

(6)因上述未含的其他原因,导致或有可能导致大范围出现严重供热问题的情形。

II级(重大事件)

(1)在供热期间,城区50%以上的供热范围内停暖6小时以上,整个小区(5栋楼以上)停暖12小时以上,单栋楼停暖24小时以上;

(2)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24小时内居民用户卧室、起居室温度低于18℃的用户总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且3日内未能有效解决;

(3)出现或可能出现供热用煤、水、电等短缺或设备存在或具有潜在故障隐患等供热问题,不能保证20天内的安全供热保障;

(4)供热前期准备工作不足,出现以下情况:供暖期前30日前仍未启动煤炭储备、设备检修工作的;供暖期前20日前仍未采取主管道注水等必要准备措施的;供暖期前10日仍未启动锅炉系统预热或企业供热工作人员未基本到位的;

(5)供热期间因非供热系统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因供热企业拒绝或者放弃向用户供热,造成供热范围内一定区域停热的事件;因供热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2人以上,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等情况;因安全生产事故或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一定区域停热和供热不达标情况;

(6)因上述未含的其他原因,导致或有可能导致较大范围出现严重供热问题的情形。

III级(较大事件)

(1)在供热期间,城区50%供热范围内停暖3小时以上,整个小区(5栋楼以上)停暖6小时以上,单栋楼停暖12小时以上;

(2)供热质量不达标,24小时内居民用户卧室、起居室温度低于18℃的用户总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且3日内未能有效解决;

(3)其他原因导致或有可能导致供热秩序、质量以及供热保障出现一定隐患危险的情况。

Ⅳ级(一般事件)

(1)在供热期间供热质量不达标,24小时内居民用户卧室、起居室温度低于18℃的用户总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且3日内未能有效解决;

(2)其他原因导致或有可能导致供热秩序、质量以及供热保障出现一定隐患危险的情况。

3.2.2.2预警发布。

(1)当可能出现重大、特别重大供热事件时,将分别启动II级、I级预警,预警信息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按照事件可能造成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预警公告。同时,预案涉及的所有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2)当可能出现一般、较大供热事件时,将分别启动III、Ⅳ级预警,应急指挥办公室将预警信息上报应急指挥办公室主任,并在供热范围内发布预警公告,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警及响应工作。

(3)预警级别按照供热事件发展趋势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总指挥根据技术咨询组现场评估意见随时升级或降级。

(4)预警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内部专用网络等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3.2.2.3预警措施。

应急指挥办公室对有关可能导致城市供热事故的信息,应密切关注,及时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按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及时通报市有关部门(单位),必要时召开会议,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研究防控措施。事态严重时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并向市有关部门(单位)、应急救援机构和专家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2.2.4预警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或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I级、II级响应

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所有应急力量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变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人员各尽其职、救援工作灵活开展;根据危机情况,在技术支撑下科学组织人员疏散和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定期通报事件现场的态势,进行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受害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接收社会监督。

4.1.2 III、Ⅳ级响应

应急指挥办公室调度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件扩大、蔓延。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通报情况。

4.2信息报送。

(1)建立信息监测制度。规范信息的获取、报送、分析、发布格式和程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报送信息。

(2)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各类影响供热的信息,并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供热突发事件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报送应急指挥办公室。

(3)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部门要立即上报应急指挥办公室,III级级供热突发事件详细信息要于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报送;对II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

(4)报送各类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的内容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等级、采取的措施和后续进展情况等。应急指挥办公室对于上报的II级以上突发供热事件信息,在报请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及时向固原市委、市政府报告。

(5)对于各类供热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发生的各种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有权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4.3先期处置。对一般级以上突发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事件,事发地政府和相关单位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同时,要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4.4响应程序。

4.4.1一般供热事件响应程序。

(1)发生一般供热事件时,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向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同时各市供热公司应立即启动本公司供热事故应急预案,事件可能对周边单位和群众造成影响时,通知供热影响地区的群众和单位;企业负责人到达现场,组织救援抢险队,全力开展事件抢险救援工作。

(2)在供热事件现场处置妥当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政府进行通报。

(3)供热企业应当分析事故产生原因,防范类似事故事件再次发生,并向供热监管部门(市城管局)报告备案。

4.4.2较大供热事件响应程序.

(1)接到供热事件报警后,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向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办公室通知相关救援工作组在30分钟内到达各自岗位,同时完成人员、车辆及应急救援装备调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调度、下达指令。

(2)专家组接到指令后带领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为事件做风险评估并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对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的范围和危害程度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分析,提出供热事件危害消解处理方法,分析危害现状,扩展趋势,提出供热事件定性意见,及时反馈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到信息反馈后,召开事件研判会,研究相关问题,布置下一步工作。

(4)在供热事件现场处置妥当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政府进行通报。

(5)供热企业应当分析事故产生原因,防范类似事故事件再次发生,并向供热监管部门(市城管局)报告备案。

4.4.3重大供热事件响应程序。

(1)供热企业遇到重要事件或发现重要事故后,应当分析事件事故产生原因,认为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或解决矛盾的,必须立即向供热监管部门(市城管局)报告备案,说明事故情况及影响程度,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和解决。同时,应做好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

(2)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办公室根据接警信息及技术咨询组现场风险评估,按照预警分级,若为重大供热事件,则上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总指挥启动相应预案,迅速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同时调动各应急相关部门及后援力量做好响应准备。

(3)专家组接到指令后带领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在30分钟内赶到事件现场,通过对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分析,提出供热事件危害消解处理方法,提出供热事件定性意见,及时反馈应急指挥办公室。

(4)应急指挥办公室收到信息反馈后,必须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市政府,并立即组织专家及供热、热源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召开事件研判会,开展事件分析工作,查找原因,研究对策,下达指令。

(5)恢复供热后,供热企业、供热监管部门(住建局)应当按原报告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4.4.4特别重大供热事件响应程序。

(1)供热企业遇到重要事件或发现重要事故后,认为1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或解决矛盾的,必须立即向供热监管部门(住建局)报告备案,说明事故情况及影响程度,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和解决。同时,应做好社会宣传解释工作。

(2)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办公室根据接警信息及技术咨询组现场风险评估,按照预警分级,若为特别重大供热事件,则上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总指挥启动相应预案,迅速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同时调动各应急相关部门及后援力量做好响应准备。

(3)专家组接到指令后带领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在30分钟内赶到事件现场,通过对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分析,提出供热事件危害消解处理方法,提出供热事件定性意见,及时反馈应急指挥办公室。

(4)应急指挥办公室收到信息反馈后,必须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市政府,并立即组织专家及供热、热源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召开事件研判会,开展事件分析工作,查找原因,研究对策,下达指令。

(5)恢复供热后,供热企业、供热监管部门(住建局)应当按原报告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4.5应急处置。

(1)应急救援组接到指令,在技术保证的前提下立即对事件热源点进行紧急处置,防止事件危害进一步加剧。

(2)医疗救护组接到指令,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对人员伤亡进行紧急救治处理,对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做好救治准备工作。

(3)交通治安组接到指令,迅速展开警力,负责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接到指令,负责应急物资、设备等筹集、调拨,保障应急处置物资供应;负责应急所需通信、电力保障及其他应急处置保障;提供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办公、食宿的后勤保障;做好上访群众接访工作。

(5)运输保障组接到指令,负责组织协调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确保抢险救援物资、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如供热事件有继续扩展趋势,需要转移和疏散群众时,应急值守办公室要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汇报,并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按照事件危害性质,划定需转移群众的范围和转移方向,依靠地方政府组织群众转移和疏散,必要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7)供热事件基本控制稳定后,应急指挥部迅速调集后援力量展开事件处置工作,根据事件处理需要,对人员、物资配备情况进行及时调整。

(8)新闻报道。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严格把关的原则作好供热突发事件报道工作。综合协调组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就事件预警信息、事件救援情况、现场调查情况、事件认定意见、应急处理结果等信息进行发布。新闻稿件统一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传报道组负责审核。必要时,由应急指挥部确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信息。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做好舆情管控、引导工作。

4.6应急结束。

4.6.1应急结束条件。

(1)突发事件现场搜救工作已经完成;

(2)幸存人员已撤离、疏散;

(3)伤亡人员已经得到妥善救治和处理,重要财产已进行必要保护;

(4)对事件现场、应急人员和周边群众己采取有效防护和安置措施;

(5)事件所造成的各种危害已被消除,并无继发可能;

(6)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地在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立即组织抢险抢修至供热设施恢复运行,停暖区域已经恢复正常供热。

4.6.2应急结束程序。经突发事件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符合应急结束条件,按照“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按以下程序结束应急:

(1)Ⅲ、Ⅳ级应急响应由供热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经确认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宣布应急结束。

(2)I、II级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进行结束条件确认并报市人民政府、市城管局,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III级、IV级供热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I级、II级供热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

5.1.2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事件损失核定工作,及时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可利用资源等作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5.1.3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认定结论,下达行政处理意见,并对事件进行通报。

5.2调查与评估。

5.2.1城市供热事件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各项规定,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应急指挥办公室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事件性质,分清责任,提出事件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措施建议,写出事件调查报告上报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

5.2.2调查评估报告。

参与事件应急处理的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向供热应急指挥部作出书面报告。市供热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根据各部门报告,形成完整事件应急处理报告,报应急指挥部,经审定后,按照程序上报市政府。

调查评估报告应包括: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对应急事件的评估;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5.2.3恢复重建。

应急处置结束后,需立即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计划,组织相关部门恢复社会秩序,修复公共设施。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供热企业和热源单位应当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组建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件自救的能力。供热企业和热源单位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2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及供热单位、热源单位要逐步建立完善以城市供热事件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信系统,要具备相应的通信能力保障。

6.3应急物资的保障。供热保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市财政部门应做好供热应急资金的筹集,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工作程序,凡涉及应急拨款事宜,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应急部门应做好供热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确保供热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供热企业、热源单位也要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及时补充和更新各类物资,建立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

6.4经费保障。强化落实供热事故应对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制度,保证应对处置需要。供热保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固原市财政局、固原市发展改革委做好供热应急资金的筹集,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工作程序,凡涉及应急拨款事宜,经政府研究确定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确保供热事故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企业物资资金保障:各相关企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及时补充和更新各类物资;建立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供热事故应急日常工作机构统一协调,固原市发展改革委全力配合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6.5技术保障。成立本市城市供热应急处置专家委员会。由固原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与有关专家的日常联系,并针对城市供热事故的类型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专家信息系统,同时组织有关专家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供热事故,开展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法的研究。制定科学技术保障措施,提高供热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力度,改进技术装备,提高科技保障能力。

6.6社会秩序保障。城市供热事故发生后,固原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治安保障,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必要时可请求武警部队给予支援。事发当地市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属地警力要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管理,严惩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7应急预案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应急指挥部应组织供热单位、热源单位做好城市供热、安全采暖及应急抢险的基本概念与知识宣传,增强公众预防、避险、减灾等常识。供热单位、热源单位要对本企业参与供热事件处置的抢险维修人员,特别是应急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7.2演练。应急指挥部应根据预案,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修订完善预案。

7.3应急预案修订。本预案由市城管局制定,市城管局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7.4责任与奖惩。

(1)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预案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附件

8.1名词术语解释。本预案所称供热突发事件:是指城市供热(热源厂、供热主管网、热力站设备)在供应过程中,突然发生影响整个供热系统安全稳定供热,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区域内供热中断较长时间,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的事件。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热源生产、输配、应用设施设备以及辅助设施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无法正常供热;

(2)城市主要供热输配系统管网发生破裂或遭到第三方破坏,影响大面积区域供热;

(3)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等;

(4)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热源生产、输配受阻,管网、换热站严重损毁;

(5)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导致影响大面积区域供热;

(6)城市供热系统:由热源、热网、换热站、二级网及热网自控系统等部分组成。利用集中热源,通过供热管网等设施向热能用户供应生产或生活用热能的供热网络。

8.2城市概况。固原市位于中国黄土高原的西北边缘,境内以六盘山为南北脊柱,将固原市分为东西两壁,呈南高北低之势。海拔大部分在1500~2200米之间。由于受河水切割、冲击,形成丘陵起伏,沟壑纵横,梁峁交错,山多川少,塬、梁、峁、壕交错的地理特征。属黄土丘陵沟壑区。主要山脉有六盘山呈南北走向,主峰美高山(米缸山)海拔2942米,为固原市最大、最高山脉。月亮山海拔2633米,云雾山海拔2148米。有六盘山高山丘陵区,葫芦河西部黄土梁、峁丘陵地区,葫芦河东部黄土梁状丘陵地区,茹河流域黄土梁、塬丘陵地区,清水河中上游洪积—冲积平原区,清水河中游西侧黄土丘陵、盆、埫区,清水河中游东侧黄土丘陵山地区。

8.3风险评估。目前固原市城市供热由三家供热公司分区供热,必须对供热可能出现的主要风险源进行科学准确的分析。固原市供热事故主要风险如下:

8.3.1电网的影响

(1)电网大幅调减负荷,电负荷低至最低供热能力负荷以下,危及主设备安全,影响供热出力。

(2)六盘山热电厂330KV升压站、清水河变电所及连接线路全部故障,六盘山热电厂失去向外供电,对外供热全部中断;

8.3.2燃煤、天然气供给的影响

(1)王洼煤矿生产故障,无法正常出煤,来煤量不能满足六盘山热电厂两台机组运行要求。

(2)王洼煤矿至固原北站铁路或运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燃煤不足;机组处理受到限制,严重时即存煤量使用周期内无法恢复燃煤供给,导致灭火,机组供热中断。

(3)燃煤煤质变差,锅炉吹灰、燃烧调整不当等造成锅炉灭火,导致灭火机组供热中断。

(4)由于市场供应开始紧张、天然气上游供应紧张,导致天然气供应短缺。

8.3.3设备设施的影响

(1)换热站:高低压电缆、变压器、控制柜、各用电设备,站内外一、二级管网及其阀门管件等;换热设备及换热器及附属设备等;

(2)供热管网:主要包括公司供热区域一级、二级管网设施及其阀门、井室;

(3)燃气锅炉:包括锅炉本体、电控柜、软化水处理器、泄压装置、压力表、蒸汽流量计远传系统等发生故障;

(4)环保设施:环保参数超标,需要调减负荷。一是环保设备故障需要减负荷,严重时停炉处理,机组供热中断;二是液氨、石灰石等供给中断,导致机组停运、供热中断。

8.3.4人员操作的影响

人员操作的平稳性、正确性将直接影响热网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严重时人员的误操作将会直接导致机组供热停运。

8.3.5供水系统发生故障

若因设施事故、水源变化等原因,造成供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将会影响供热系统,供水供热管道如果长时间缺水,会影响整个系统压力和流量,供热管道里要有足够的水量才能保持热水的正常运行,一旦停水会导致还会出现气塞气堵,严重影响供热系统运行。

8.3.6自然灾害影响

因持续极端低温天气,供暖管网温度、压力、流量明显升高,内外温差大,极易出现管网破裂等事故。

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热源生产、输配受阻,管网、换热站严重损毁。

8.4供热公司简介。

8.4.1惠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简介。

(1)公司简介。惠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承担固原市市区文化街以南、东关路以西老城区及经济开发区、三里铺沿线等区域的供热重任。经营范围包括城市集中供热、供热管网建设、用户服务、管材加工及销售等,现有员工1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0多人。2011年,中铝宁夏能源集团六盘山热电厂建成运行后,向全市输送一级热源实行并网集中供热。截止目前,公司共向市区所辖供热区域敷设一级供热管网65.147公里、二级供热管网123.442公里、建设远程自动化控制中心1座,建成换热站67座,安装换热机组79套,区域用户供热面积约555.54万平方米,其中:并网集中供热面积约517万平方米,换热站64座,换热机组76套,全部采用间接方式实行24小时不间断供热;燃气锅炉供热面积约38万平方米。换热站3座,换热机组3套。

惠泽公司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收费政策,取暖费按照自治区及固原市物价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的住宅3.70元/平方米/月、办公5.20元/平方米/月、营业5.70元/平方米/月标准收缴。

(2)供热体系。

①供热建筑面积及户数统计

表8.4-1 2021-2022年度系统供热建筑面积及户数统计

序号

用户类别

面积(m2)

户数

备注

1

居民

3563739.52

28372


2

营业

1493186.28

7070


3

公建

439808.70

277


合计

5796734.51

35719


②惠泽公司供热体系统计

表8.4-2惠泽公司供热体系统计

供热能源种类

供热方式

供热分区

热源规模

热源布置

热电联产

空气源热泵

量子能源机组

燃气

集中供热

东至东关路,西至西环路、北至文化街

供热面积569万平方米

单一热源系统

(3)应急物资。

表8.4-3固原市惠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供热应急物资储备台账

序号

采购地点

设备

型号

数量

存放地点

备注

1

西安核美商贸有限公司

干粉灭火器

5kg

120个

各换热站备用

热力运行部

2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干粉灭火器

4kg

30个

公司应急储备库10个,燃气锅炉房8个、收费站2个、建材门市部2个

现库存8个

3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抢险救援服

五件套

20套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4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防护服

五件套

5套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5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防毒面罩

普达

10个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6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安全帽

/

20顶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7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安全绳

/

10条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8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红外线体温仪

OMRON

10个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9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担架

/

5个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10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消防栓

/

4套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11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消防斧

/

5把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12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警戒带

60m

10条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13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急救箱

/

2个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14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医用氧气罩

/

5套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15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手电筒

亿嘉

20个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16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防尘口罩

/

20个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17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正压式呼吸机

/

3台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18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绝缘手套

/

20双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19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对讲机

/

10部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20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防护手套

/

20双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21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救援三脚架

/

2架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22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消防沙桶

/

5个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23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铁锹

/

5把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24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临业机电设备供应站

毛巾

/

20条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25

陕西翼晋流体

干粉灭火器

8kg

10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26

陕西翼晋流体

干粉灭火器

8kg

10

惠泽公司应急储备库


27

/

应急抢险车辆

/

8辆

/


(3)应急联系电话:0954-2068391、2069406、7276138。

8.4.2宁夏正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塬供热站简介。

(1)公司简介。固原正祥供热公司是以城市集中供热为产业的民营企业,地处市区北环路与西环路交汇处。公司已建成小区换热站34座,安装换热机组48台,敷设一级供热管网共24km,二级'供热管网101km,供热总面积达到438万平米。实行自动化无人操作系统。

(2)供热体系。

表8.4-4宁夏正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塬供热站供热体系

供热能源种类

供热方式

供热分区

热源规模

热电厂供热

热电联产

南北方向:文化街以北--正祥供热有限公司

东西方向:东关路--山城名邸

各小区由换热站二次供热

(3)应急物资。

表8.4-5宁夏正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塬供热站应急物资

序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存放地点

1

防毒面具

个

9

库房

2

雪铲

个

4

库房

3

电镐

台

2

库房

4

电锤

台

2

库房

5

手电钻

台

1

库房

6

倒链

付

1

库房

7

千斤顶

个

1

库房

8

大管钳

把

2

库房

9

夹紧器

台

2

库房

10

发电机

台

2

库房

11

三轮车

辆

1

库房

12

电焊机

台

3

库房

13

三项水泵

台

2

库房

14

污水泵

台

3

库房

15

LED筒灯

个

7

库房

16

洗鱼手套

双

15

库房

(4)应急联系电话:2024566

值班电话(24时):东站:8793171、8793170;中站:8793172、8793173;西站:8793168、8793169、8793178;北站:8793175、8793176、8793177。

8.4.3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简介。

(1)公司简介。六盘山热电厂机组投产以来,先后投资约4.22亿元建设固原市供热主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共建设供热管网总长达68.8公里,换热站65座,供热总面积达1468万平方米,年度供热量达620万吉焦以上,有效践行了企业社会责任。

(2)供热区域划分。六盘山热电厂供热区域为东关路两侧除惠泽、正祥区域外;中山北街六盘山路以北除邮电局和武装部;北京路两侧;西南新区;西兰银物流园;轻工业园区。

(3)应急物资。

表8.4-6六盘山热电厂应急物资储备一览表

序号

装备和物资名称

型号

数量

物资存放地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1

推土机

MD*230履带式推土机

1台

厂推煤机库

张智

15109692865

2

洒水车

东风福瑞SD4BN70-5R

1辆

厂车库

蒯玉金

15809690606

3

5吨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

斯太尔王ZZ1166M4616C1

1辆

厂消防站车库

杨如俭

15109692886

4

8吨水罐消防车

斯太尔王ZZ1166M4616C1

1辆

厂消防站车库

杨如俭

15109692886

5

对讲机

5公里

4部

厂消防队

杨如俭

15109692886

6

水桶

300L/桶

31个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7

铁桶

16L

20个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8

撬杠

1200mm

2根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9

撬杠

560mm

2根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10

救生衣

/

6件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11

洋镐

5KG

2把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12

消防斧

GF815

2把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13

消防扩音器

MK-118

2个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14

高音喇叭

SH-787

2个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15

铁锹

/

20把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16

防雨布

8m×12m×4

240平方米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17

雨衣

175-80

10件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18

雨鞋

/

10双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19

编织袋

50*80cm

902条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20

编织袋

95cm*135cm

300条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21

消防水带

10-65-20

4卷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22

消防水带

20-40-20

2卷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23

消防水带

8-50-20

2卷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24

保安绕线器

/

2个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25

担架

MLF999-C1、折叠单架

6副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26

电缆

3*6+1*4

2卷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27

电缆

3*4+1*2.5

3卷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28

高压水带

1.5寸

4卷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29

高压水带

3寸

2卷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30

防风眼镜

3M

21个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31

防爆工作灯

RLEPL503(华荣)

2台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32

喊话器专用电源

/

2个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33

塑料薄膜

/

158米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34

防汛专用沙袋

帆布加厚,军绿色,拉链封口,30×70cm

215条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35

安全警戒带

帆布材质,50米长

5件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36

潜水泵

WQ10-50-4

4台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WQ20-40-5.5

2台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WQ30-40-7.5

2台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WQ50-40-13

2台

厂物资库

李永东

15109699933

37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RHZKF6.8/C

2台

集控室

张智

15109692865

RHZKF6.8/30

RHZKF6.8

6台

消防队

杨如俭

13007958303

(4)应急联系电话:2688222、2688223

8.5热源主干管爆裂事故处理措施。

8.5.1事故原因分析。导致热源主干管发生爆裂事故的原因如下:

(1)供热管道铺设时间较长,管道出现老化或故障问题是不能及时修复;

(2)管道施工过程中技术不过关,施工工艺上可能存在焊缝不紧密或焊接质量欠缺;

(3)埋设集中供热管道时对土壤的深度计算不正确或采用了工作管道压力不够高德管道材质;

(4)建设其他工程时对原有供热管道造成干扰;

(5)发生地面不均匀下降、土壤滑坡塌方、地震等不可抗拒,无法预料的自然灾害时。

8.5.2处置措施。当发生热源主干管爆裂事故时,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向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办公室通知相关救援工作组在30分钟内到达各自岗位,同时完成人员、车辆及应急救援装备调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调度、下达指令。应急指挥部应指挥市供热公司进行专业堵漏处理,若泄漏量小,可以带压堵漏,市供热公司检修部门联系专业堵漏人员进行处理,直至漏点消除,若泄露量大,应立即隔离泄漏点,关闭支线阀门,对隔离段管线进行泄压放水,联系专业堵漏队伍进行支援,若12小时以内无法恢复,应做好告民谅解及信息发布,同时做好管网防冻工作。

恢复供热后,供热企业、供热监管部门(住建局)应当按原报告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8.5.3应急结束。

(1)突发事件现场搜救工作已经完成;

(2)幸存人员已撤离、疏散;

(3)伤亡人员已经得到妥善救治和处理,重要财产已进行必要保护;

(4)对事件现场、应急人员和周边群众己采取有效防护和安置措施;

(5)事件所造成的各种危害已被消除,并无继发可能;

(6)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地在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立即组织抢险抢修至供热设施恢复运行,停暖区域已经恢复正常供热。

8.6应急组织体系示意图

""

8.7应急预案衔接图

""

8.8城市供热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图

""

8.9接警登记记录表

内容

序号

报告内容

1

报告类型

事件报告□ 预警报告□

2

填报时间

及方式

第1次报告□ 后续报告□

第一次报告时间

年月日时分

3

报告人信息

报告人姓名


报告人移动电话


报告人所在单位


4

事件或事件经过

发生时间


地点(区域)


事件(或事件)类型


初判事件等级


简要经过


5

损失情况

人身伤亡情况

死亡人数


失踪人数


重伤人数


设备、设施损坏情况


停热范围,停热用户数量等


其他不良社会影响


6

原因及处置恢复情况

原因初步判断


事件或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事件或事件的控制或恢复情况等


7

接报单位

(章)


接报人


接报人

联系方式


固原市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固原市城市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城市燃气行业的突发事故,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的发展。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5)《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6)《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

(8)《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政发〔2022〕9号

(9)《固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固政规发〔2021〕3号)

(10)《固原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固政办发〔2014〕26号)

(11)《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22年7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

(1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1)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固原市燃气行业所发生的燃气事故,具体情况:

1.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储罐、气源输配、应用设施设备以及辅助设施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等事故,导致气源中断;

2.台风、暴雨、洪水、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气源输送受阻,或者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储罐站、灌装站的淹没、设备毁损等;

3.燃气输送过程中遭遇非正常情况,导致城市气源或供气设施中气质指标严重超标;

4.城市主要供气和输配气系统管网发生干管断裂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

1.4工作原则。本市城市燃气事故的应对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军地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1.5事故分级。根据城市燃气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级别。

1.5.1一般(Ⅳ级)城市燃气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一般(Ⅳ级)城市燃气事故:

(1)下游连续停燃气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

(2)下游日平均用气缺口20%以上30%以下,且持续时间48小时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下;

(4)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

(5)发生燃气用户使用事故或爆燃、爆炸事件。紧急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1.5.2较大(Ⅲ级)城市燃气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较大(Ⅲ级)城市燃气事故:

(1)下游连续停燃气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

(2)下游日平均用气缺口30%以上40%以下,且持续时间48小时以上;

(3)原州区1/2的面积或1个县的面积中断燃气;

(4)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5)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50以下重伤(中毒)的;

(6)因洪水、泥石流、暴雨、地震、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燃气设施受损,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紧急疏散、转移群众2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1.5.3重大(Ⅱ级)城市燃气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重大(Ⅱ级)城市燃气事故:

(1)下游连续停燃气48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

(2)下游日平均用气缺口40%以上50%以下,且持续时间48小时以上;

(3)原州区或2个县中断燃气;

(4)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5)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50人以上、100以下重伤(中毒)的;

(6)因自然灾害导致燃气泄漏,紧急疏散、转移群众3万人以下、5万人以下。

1.5.4特别重大(I级)城市燃气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特别重大(I级)城市燃气事故:

(1)下游连续停燃气72小时以上;

(2)下游日平均用气缺口50%以上,且持续时间48小时以上;

(3)3个及以上县(区)中断燃气;

(4)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5)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的;

(6)因自然灾害导致燃气泄漏,紧急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本市人民政府设立城市燃气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燃气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指挥机构。市人民政府设立固原市城市燃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管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协管城管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应急部门、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气象局、市应急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燃气供应企业为成员。

固原市城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由市城市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燃气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城市燃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组织指挥、协调一般和较大城市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配合重大、特别重大城市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协调跨地区的城市燃气事故应急处置。

(3)负责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器材及相关设施等。

(4)协调市级有关部门、驻固原市部队参与城市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行动。

(5)负责启动、变更和终止应急响应。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城市燃气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抢险工作及城市燃气事故的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

(4)承担编制和修订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预案演练、业务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

(5)对各单位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6)加强与毗邻地区的联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协作机制。

(7)建立城市燃气事故应急抢险专家库和抢险队伍联络网络,组建应急抢险专家组。

(8)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监测城市燃气供求状况,组织开展城市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编制和修订市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增加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配置计划。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因自然灾害导致城市燃气事故中群众应急生活救助工作;承担城市燃气事故救灾款物的分配,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参与或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市发改委:协调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企业履行季调峰和月调峰及天然气销购合同中约定的日调峰义务。

市公安局:负责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城市燃气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城市燃气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确保抢险救援车辆顺利通行。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商提供应急抢险救援的通讯保障。组织协调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做好运营事故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尽快恢复受破坏的公用电信网通信设施。

市应急部门:负责组织、指导事发地应急部门做好城市燃气事故受害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善后处置工作;申请、分配、管理救助资金和物资。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事故中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及心理救援工作。

市财政局:按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后,依据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急救援产生的费用。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公路、水路运输的应急畅通;协助市工商局防止应急状况下燃气资源外流。

市委宣传部:负责城市燃气事故应急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总工会:指导和协调各级工会做好受害人员的慰问和安抚工作,维护受害人员的合法权益。

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在专家组的指导下,负责对燃气事故现场的火灾扑救。

城市燃气供应企业:负责组织在管理范围内开展气源设施和供气设施的安全日常巡查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城市燃气设施的保护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应急物资筹备、应急处置队伍建设、燃气事故预警及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协调增加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配置计划;实施限制缓冲用户用气措施;协调电力应急以及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铁路运输。

各县(区)人民政府:在本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燃气事故的预警、应急、后期处理工作;同时按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级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燃气应急处置工作。

2.3专家组。应急指挥部设立由有关科研机构、设计院所和相关单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参与、指导城市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对城市燃气事故成因、趋势进行预测和评估,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4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城市燃气事故应急处置需要,成立城市燃气事故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危害程度,制定现场处置救援方案。

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由市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任组长。

(1)综合协调组。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直接相关部门、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负责信息分析、汇总、报告;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力、交通、通信和装备等资源调配等。

(2)处置救援组。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事发地人民政府、城市燃气供应企业及有关部门的消防、专业和志愿应急救援队伍参加,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做好电力通信设施抢险抢修等工作。

(3)调查评估组。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会同市直接相关部门对燃气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燃气事故现场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发展趋势,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4)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协同城市燃气供应企业提供抢险抢修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等工作。

(5)警戒疏散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协同交管部门参加保障事故发生地安全警戒和人员疏散专用路线。

(6)宣传报道组。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会同市城市管理局等市直接相关部门,负责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7)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工会等部门参与,负责人员安抚、物资补偿和劳务征用及保险理赔等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监测预报。市城市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城市燃气应急指挥系统的监测预警功能。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上游燃气销售企业建立和完善燃气监测预警机制。发生燃气事故,接到当地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时,有关单位和人员按规定将监测信息逐级报送至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监测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经研判可能产生的危害及程度,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建议措施等。

3.2预警分级。根据城市燃气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预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具体分级标准(文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2.1Ⅳ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Ⅳ级预警:

(1)可能造成下游连续停燃气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

(2)可能造成下游日平均用气缺口10%以上15以下,且持续时间24小时以上;

(3)可能造成中断燃气的区域达到原州区1/6的面积、1个县1/4的面积。

3.2.2 Ⅲ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Ⅲ级预警:

(1)可能造成下游连续停燃气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

(2)可能造成下游日平均用气缺口15%以上20%以下,且持续时间24小时以上;

(3)可能造成中断燃气的区域达到原州区1/4的面积或1个县1/2的面积中断燃气。

3.2.3 Ⅱ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预警:

(1)可能造成下游连续停燃气24小时以上36小时以下;

(2)可能造成下游日平均用气缺口20%以上25%以下,且持续时间24小时以上;

(3)可能造成原州区1/2的面积或1个县中断燃气;

3.2.4 I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I级预警:

(1)可能造成下游连续停燃气36小时以上;

(2)可能造成下游日平均用气缺口25%以上,且持续时间24小时以上;

(3)可能造成2个及以上县(区)中断燃气。

3.3预警信息发布。Ⅳ级或Ⅲ级预警由事发地县(区)级应急指挥机构发布,Ⅱ级预警或Ⅰ级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发布。各县(区)应急指挥部接到城市燃气事故信息后,及时分析评估信息结果,确认城市燃气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并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或相应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的政府通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等通知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3.4预警响应。Ⅳ级或Ⅲ级预警发布后,事发地县(区)应急指挥部采取的措施是: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事故信息的渠道,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组织专家对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故的可能性与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发生事故的级别;向社会公布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的结果,并对信息的报道进行管理并及时发出警告。

Ⅱ级预警或Ⅰ级预警发布后,市应急指挥部协同事发地县(区)应急指挥机构除采取Ⅳ级或Ⅲ级预警措施外,还应当采取的措施是:责令消防队、专业救护队以及城市供气企业应急救援队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还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事故危害的场所。

3.5预警解除。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气事故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 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程序。城市燃气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有责任及义务立即向110或120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或燃气相关部门报告。

城市燃气企业在发现或接到城市燃气事故发生报告后,要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并在30分钟内向所在地燃气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情况紧急,可先采用电话报告,书面报告后补的方式。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事发地燃气主管部门在接到城市燃气事故报警后,在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迅速了解和汇总相关信息以及城市燃气事故发展趋势。在事故发生一个小时内由事发地城市燃气应急指挥机构向本级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954-2670005。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按照危害程度及时进行分析研判,若确认为较大及以上城市燃气事故,按照燃气事故信息报送规定,及时、准确地要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其他相关单位;若确认为特别重大、重大城市燃气事故,还必须向自治区住房和建设厅报告,同时,市政府按照《固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立即向自治区政府报告信息。

4.1.2信息报告内容。

报告应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气)范围,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展趋势。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先期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5)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

4.2先期处置。城市燃气事故发生后,事发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报告。接到报告的各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要按照应急预案职责要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并将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3分级响应。

4.3.1 Ⅳ级响应。一般(Ⅳ级)城市燃气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区县燃气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Ⅳ级响应。组织开展调查,评估事态发展,研究确定应急工作方案,保障抢险抢修资源和调派应急队伍,统筹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尽快恢复城市正常供气。市应急指挥部加强指导,协调做好跨城市、跨区域、跨企业的燃气资源调剂。

4.3.2 Ⅲ级响应。较大(Ⅲ级)城市燃气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按各自职责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调查,评估事态发展,研究确定应急工作方案,保障抢险抢修资源和调派应急队伍,统筹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尽快恢复城市正常燃气。遇短时间难以恢复时,各级燃气应急指挥机构应确保补充气源或临时救助措施稳定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活。

4.3.3 Ⅱ级响应。重大(Ⅱ级)城市燃气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应急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本市人民政府、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4.3.4 I级响应。特别重大(I级)城市燃气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应急指挥部启动I级响应。本市人民政府、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4.4指挥与协调。发生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城市燃气事故后,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控制城市燃气事故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控制或者切断城市燃气事故危害链。先期到达的各应急处置队伍和事故单位的处置力量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

发生在一些特殊领域或跨领域、跨地区、影响严重的城市燃气事故,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市、县实行区域联动。

国家和自治区启动城市燃气事故应急响应涉及我市的,按要求采取相应响应行动。

4.5应急联动。各县(区)应急指挥机构与城市供气企业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站场、输配管线和用户事故的处置措施宜按城市供气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当有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超出企业防控能力,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做好事故应急响应,与企业做好衔接,控制事故的发展,防止事故扩大。

4.6社会动员。市供气应急办公室根据供气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人员、车辆、物资等。

城市供气事故发生后,县区级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邻近的乡镇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事发地提供援助。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根据城市供气事故发展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明确专门人员,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引导志愿者有序参与救援工作。

4.7信息发布。城市燃气突发事故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燃气应急办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8应急终止。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现场检测、评估、鉴定和专家论证,确认势态得到全面控制,城市燃气恢复正常时,相应层级城市燃气应急指挥机构提出应急结束建议,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宣布终止应急响应;重大和特别重大城市燃气事故由自治区指挥部确定应急响应的结束,并上报自治区政府。应急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各应急行动组予以撤销。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城市燃气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妥善救治受伤人员,慰问受伤人员和死亡人员家属,统计和抚恤殉职和死亡人员,保障转移安置人员的水、食物、住宿和卫生等基本需求,收集、清理和处置事故现场有毒有害物质,鉴定评估受损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督导保险机构做好理赔工作,保证社会秩序稳定。

5.2调查评估。燃气事故的调查、评估和总结工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重大、特大城市燃气事故,由自治区政府、国务院或授权有关部门牵头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市政府做好配合工作。市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组对较大及以上的城市燃气事故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报告;一般城市燃气事故由事发县(市、区)政府负责调查,并向市指挥部报告。

燃气事故的调查、评估和总结工作由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评估和总结燃气事故发生单位概况,燃气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燃气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和燃气停供影响范围,燃气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燃气事故的责任认定以及对相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燃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燃气事故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等;形成燃气事故调查、总结和评估报告。

5.3恢复重建。优先安排和全力保障本市城市燃气供应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6 应急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做好本市城市燃气事故的应急保障工作。

6.1经费保障。强化落实燃气事故应对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制度,保证应对处置需要。按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后,依据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急救援产生的费用。

企业物资资金保障:各相关企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及时补充和更新各类物资;建立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燃气事故应急日常工作机构统一协调,固原市发展改革委全力配合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负责单位:固原市财政局、固原市发展改革委

6.2物资保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燃气企业及救援单位根据自身应急救援业务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保障各种燃气事故的抢险和救援。各相关企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及时补充和更新各类物资;建立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固原市城市管理局统一协调,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责任单位:固原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燃气供应企业

6.3医疗卫生保障。城市燃气事故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

负责单位: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6.4交通运输保障。固原市公安局和固原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与实施紧急处置交通安全保障,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制定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优先通行制度,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保障运输安全畅通;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负责单位:固原市公安局、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6.5社会秩序保障。城市燃气事故发生后,固原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治安保障,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必要时可请求武警部队给予支援。事发当地市(区)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属地警力要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管理,严惩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负责单位:固原市公安局

6.6通信信息保障。建立完善全市燃气事故环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建立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通信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燃气事故现场与现场指挥机构之间实现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由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承担应急通信保障,并负责实施应急通信的组织指挥。

负责单位: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7供气顺序保障。供气保障及抢险抢修工作遵循“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原则,统筹兼顾按照如下顺序:

(1)居民生活用气;

(2)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事业用气;

(3)食堂餐厅用气;

(4)公共交通用气;

(5)城市居民集中供暖;

(6)工业生产、企业商业供暖用户;

(7)双能源用户。

负责单位:城市燃气供应企业

6.8技术保障。成立本市城市燃气应急处置专家组。由固原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与有关专家的日常联系,并针对城市燃气事故的类型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专家信息系统,同时组织有关专家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燃气事故,开展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法的研究。制定科学技术保障措施,提高燃气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力度,改进技术装备,提高科技保障能力。

负责单位: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与演练。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燃气储存、经营、使用单位(企业),开展本预案法律法规、应急职责、指挥协调、信息报送、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援、疏散避险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相关单位对于本预案的理解和实际应用操作能力。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督导燃气储存、经营、使用单位(企业)结合本预案宣教培训,开展面向本单位(企业)工作人员和公众燃气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并监督检查专业燃气应急队伍抢险抢修技能的培训,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做到对燃气事故应急常备不懈。

本预案的宣传工作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社交平台等媒体平台开展,教育和培训工作可通过预案解析、应急演练和印发资料等方式开展。

本预案演练每年举行1次,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照《固原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制定方案和实施演练,演练方案应经过专家评审,演练结束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开展评估,也可聘请、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在演练结束后15日内形成演练评估报告;演练对周围公众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并报市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部门。

7.2责任追究。在城市燃气事故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渎职、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固原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修订。

8.2预案制定与实施。本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9 附件

9.1风险评估。固原门站与CNG加气母站以及高压天然气管网为重点防护目标。存在重大风险,事故后果最严重。

市政中压管网和庭院中压管网存在较大风险,风险基本在可控范围内。

调压柜存在一般风险会导致事故偶尔发生,对城市供气会有一定的影响。

楼栋式调压箱与庭院低压管网存在低风险,有关部门及燃气企业处理此类事故已具备较为成熟有效的应对措施。

9.2固原市城市燃气应急指挥体系

""

9.3固原市城市供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流程图

""

9.4固原市城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成员通讯录

序号

成员单位

联系电话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0954-2670005

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0954-2670007

固原市应急管理局

0954-2088154

固原市委宣传部

0954-2088683

固原市公安局

110

0954-2068011

固原市卫生健康委

0954-2088116

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954-2088516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0954-2688613

固原市财政局

0954-2088158

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

119

固原市气象局

0954-2032719

固原市应急部门

0954-2088154

固原市总工会

0954-2080087

原州区人民政府

0954-2088876

泾源县人民政府

0954-5670061

西吉县人民政府

0954-3012401

隆德县人民政府

0954-6011010

彭阳县人民政府

0954-7012302

固原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0954-3982222

泾源县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0954-3971678

国家官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彭阳分输压气站

姚红亮

15829120702

小马庄门站

徐斌

18409548803

长城梁站

张强

18995416076

9.5固原市(原州区)城市燃气应急资源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存放地点

1

抢险专用车


1台

维抢修库房

2

汽油发电机

380v

1台

维抢修库房

3

PE电熔焊机

HTA-3C

1台

维抢修库房

4

电焊机

华泰

1

维抢修库房

5

电动套丝机

Z1T-132-50F

2台

维抢修库房

6

电动气泵

Y132M-4

1台

维抢修库房

7

防爆通风机

7-4

2台

维抢修库房

8

石材切割机(手提式)

Z1-HX-110

1台

维抢修库房

9

电动切割机

Y100L-2

1台

维抢修库房

10

水封钻孔机

双高160C型

2个

维抢修库房

11

角磨机

800W

1台

维抢修库房

12

电锤

38P

1台

维抢修库房

13

防爆工作移动灯

FW6101/BT

1台

维抢修库房

14

防爆泛光工作灯

FW6100GF-J

1台

维抢修库房

15

防爆对讲机

摩托罗拉

6台

维抢修库房

16

防爆手电筒

WFL-Q4LG

3台

维抢修库房

17

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全量程)

XP-3140

1台

维抢修库房

18

可燃气浓度检测仪(四合一)



维抢修库房

19

手持式可燃气报警仪

SQJ-IA

1台

维抢修库房

20

推车式检漏仪

XP-707

1台

维抢修库房

21

空气呼吸器


4台

维抢修库房

22

消防服


2套

维抢修库房

23

防毒面具


4套

维抢修库房

24

阀井、调压箱钥匙


2套

维抢修库房

25

警戒带


4卷

维抢修库房

26

警戒牌


6个

维抢修库房

27

风向标


2个

维抢修库房

28

灭火器


4瓶

维抢修库房

29

维修工具(铜扳手)


2套

维抢修库房

30

铁锹、洋镐


3把

维抢修库房

31

维修管件


1套

维抢修库房

32

急救药箱


1箱

维抢修库房

33

验漏壶


2个

维抢修库房

34

U型压力计


2个

维抢修库房

35

安全帽


10顶

维抢修库房

36

放散管


1个

维抢修库房

37

梯子


1个

维抢修库房

38

单相污水电泵

WQD10-10-0.75

1个

维抢修库房

39

撬杠


1个

维抢修库房

40

安全带


2套

维抢修库房

41

防冻服




9.6区域地理位置及应急资源分布图

9.6.1 CNG加气母站平面布置、应急物资分布图

""

9.6.2固原门站平面布置、应急物资分布图

""

9.7固原市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统计表。全市共有消防车辆80台,其中行政车辆34台,消防执勤车辆46台(总载水量:214.5吨,泡沫量:16.8吨;其中水罐车22辆:载水量164吨;泡沫水罐消防车5辆:载泡沫量8.8吨、载水量26.5吨;举高消防车4辆:载水量24吨、载泡沫量8吨;举高平台消防车2辆:分别为32米和22米;抢险救援车6辆;自卸式器材车1辆;依维柯照明车1辆;指挥车1辆;化学洗消车1辆;饮食保障车1辆;器材维修车1辆;消防宣传车1辆)。

各消防单位应急救援车辆统计

序号

所属单位

载水量(T)

载泡沫量(T)

车辆类型


1

特勤中队

12

-

水罐消防车


2

16

-

水罐消防车


3

5

0.4

泡沫消防车


4

10

8

泡沫消防车


5

-

-

登高平台消防车


6

10

2

举高喷射消防车


7

2

1

举高喷射消防车


8

-

-

抢险救援消防车


9

3

-

防化洗消消防车


10

-

-

通信指挥消防车


11

8

-

水罐消防车


小计

-

66

11.4

-


1

原州中队

8

-

水罐消防车


2

8

-

水罐消防车


3

8

3

泡沫消防车


4

-

-

抢险救援消防车


5

6

-

水罐消防车


小计

-

30

3

-


1

西吉中队

8

-

水罐消防车


2

8

-

水罐消防车


3

5

-

水罐消防车


4

8

2

举高喷射消防车


5

-

-

抢险救援消防车


6

6

2

泡沫消防车


7

6

-

水罐消防车


8

6

-

水罐消防车


小计

-

47

4

-


1

隆德中队

5

-

水罐消防车


2

8

-

水罐消防车


3

6

2

泡沫消防车


4

8

2

举高喷射消防车


5

8

-

水罐消防车


6

-

-

抢险救援消防车


小计

-

35

4

-


1

泾源中队

8

-

水罐消防车


2

8

-

水罐消防车


3

4

2

泡沫消防车


4

6

-

水罐消防车


5

-

-

抢险救援消防车


小计

-

26

2

-


1

彭阳中队

9

-

水罐消防车


2

9

-

水罐消防车


3

6

-

水罐消防车


4

-

-

抢险救援消防车


5

6

2

泡沫消防车


6

6

-

水罐消防车


小计

-

36

2

-


1

战勤保障大队

-

-

饮食保障


2

-

-

消防救援运输车


3

-

-

自装卸式消防车


4

-

-

装备抢修车


5

6

-

水罐消防车


6

18

3

泡沫消防车


7

21

-

水罐消防车


8

4

0.5

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9

4

0.5


10

16

-

水罐消防车


11

5

-

水罐消防车


12

-

-

抢险救援消防车


13

-

-

登高平台消防车


14

-

-

抢险救援消防车


15

-

代发货

抢险救援消防车


小计

-

74

4

-


合计

-

314

30.4

-


9.8信息报送的模板

城市燃气事故信息快报表

事故发生政府


事故发生单位


事故性质


信息来源


事故发生时间

年月日时分

事故地点


事故简单经过


事故初步原因


人员伤亡情

况及身份

死亡人,重伤人,轻伤人

备注:

财产损害情况


初估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先期的处置措施


事故的控制情况


事故现场情况及事故发生后

所采取的措施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