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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第4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

2026/01/05 1.2w 阅读 273 点赞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固原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有关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情况

反馈问题4项:自然资源部门履职不力,对固原市瑞冠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区、生活区和办公区违法占用3.39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问题整改不到位。

牵头(责任)单位: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整改目标:加大全市耕地保护动态监管,切实抓好瑞冠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20251230日,我局组织相关科(室)、中心,通过内业资料检查和外业实地核查的方式,对固原市第三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进行了核查验收一是强化巡查防控,筑牢耕地保护防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巡查责任机制,聚焦城乡接合部、乡镇集中建设区、重大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高频次、全覆盖动态监管。2025年,全市累计开展动态巡查728次,发现并现场制止违法占地行为95起,依法拆除违法建筑2376.57平方米,恢复土地面积135.99亩。通过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落实,违法违规占地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守牢。二是规范案件查处,提升执法监管水平。严格执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规范办案流程,提升案件查处质量和效率。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5宗,结案14累计拆除违法建筑24283.57平方米,没收建筑物31636.37平方米,执行行政罚款3382.88万元。坚持严格执法、以案示警,形成有力震慑,违法违规占地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是深化宣传引导,营造依法用地氛围。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制作发放宣传品1.15万件。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宣传,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政策要求。在日常巡查和驻村工作中同步开展普法教育,群众保护耕地、依法用地意识明显增强,自然资源严管严治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四是狠抓问题整改,推动督导落实见效。针对通报问题,督促原州区及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张易镇田堡村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已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务会审议,待新增建设用地相关费用缴纳后,将及时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手续,同步完善整改资料,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验收情况:经核查,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均已严格按照《固原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达到了整改目标,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固原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615日至2026116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54-2067308

联系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民生大厦601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20261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民生信息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