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部分路段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群众文明出行,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备案,现决定自2026年1月26日零时起,在固原市原州区以下30处路口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拨打手持电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布如下:
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后,将对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予以记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有序出行,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固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1月20日
来源:固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