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及过程
目前,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仍执行2009年标准,随着办园标准不断规范和提高,成本持续增加,现行收费标准已经难以满足幼儿园发展要求。一是从成本监审结果看,公办园平均成本普遍高于现行收费标准,负债运行,设施配备严重不足。二是临聘教职工工资远低于周边地区和在编教师工资水平,人员配备不达标,严重影响保教质量。三是公办幼儿园均在大班额状态下运转,“入公办园”难问题突出。
按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在对市区及原州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进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提出拟调整方案,2022年8月召开了听证会,听取了政府相关部门、学校教师、家长意见建议,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2024年1月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2月20日完成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了今天提交会议审定的《拟调整方案》。在合法性方面,该《拟调整方案》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成本监审办法、听证办法开展工作,并与司法局进行沟通对接,合法合规;在创新性方面,一类园分城区和乡镇制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在风险性方面,召开了听证会,同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了社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