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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4/07/09 1.6k 阅读 400 点赞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自治区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集中清理,经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一、废止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宣布失效3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修订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固原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 固原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 固原市人民政府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4710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