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函〔2022〕7号)有关规定以及有关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务新媒体账号,促进我单位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报经主管部门批准,我单位开办的“固原市城市管理”新浪微博账号、“固原市城市管理局”抖音账号将于即日起停止发布信息,并按程序予以关停注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在“固原市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开展安全知识宣传、信息发布、政务信息公示等工作,敬请大家关注。
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