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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

2023/04/21 1.5w 阅读 122 点赞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和人居环境,全面排查、长效治理“废弃汽车”占用公共资源、影响通行秩序,规范我市道路、居民社区、公共场所停车秩序,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司法局、商务局、城管局将联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

重点对长期停放在城市市区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对道路范围外停放、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废弃汽车,将由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市容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或依法处置。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通知车辆所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车辆报废和注销登记。车辆所有人明确放弃车辆、同意委托报废处置的,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置。对车辆所有人拒绝办理报废和注销登记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等规定进行处置。

对道路范围内违法违规停放的废弃汽车,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等规定进行处置。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进行处置。

对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内的废弃汽车,将由停车主管部门、停车管理单位组织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和依法进行处置。

对无法确认车辆所有人或者无法与车辆所有人取得联系的废弃汽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置。

对涉嫌盗抢骗、走私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废弃汽车,依法移交办案单位处置。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理解、支持和配合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主动提供废弃汽车线索,规范公共场所停车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共同创造交通安全、停车有序、文明谦让、和谐宜居的道路交通环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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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